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重疾险全面下架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5个有关重疾险全面下架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 新规拟定轻症理赔更高不能超过20%保额,现在重疾险会不会大面积下架?你怎么看?
- 为什么多家保险公司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是保险不好卖了吗?
- 医疗重疾险下架后180天后还能报销吗?
- 划重点!重疾险新规发布,消费者该如何投保?
- 之一份重疾险为什么要保终身且保身故的?
新规拟定轻症理赔更高不能超过20%保额,现在重疾险会不会大面积下架?你怎么看?
首先中期保险会不会大面积下跌,我觉得应该是不会的,但是会它大面积改善自己的产品,做出升级产品。那为什么签证的?保额不能超过赔款,不能超过它的保的20%呢这也是通过大数据的运算和对比得出的。。这也是大多数一个公司采取的一个比例,就是轻微的重疾疾病。我们叫做轻症。既然是轻微意思的,它在花一定的非常小的成本就能解决。举个例子,轻微的中风,血管狭窄。。放1~2个支架,就能够轻松解决这样的问题。那。以30万保额的来看20%正好是6万。也就是我们的6万基本上能解决我们的一个重疾的轻症问题。那我们也知道重疾是解决我们的工作损失,而不是主要用来解决我们医药费用的。所以赔偿到6万也是合理的。如果大范围轻症的赔付比例过高,必然带来整个保险行业的费率的上升。 大家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比如说我赔20%,你赔30%。那你赔30%的保保费和我赔20%的费率竟然是一样的,那你赔30%的保费,就像保险公司的产品,这个产品未来如果理赔过高的话一定是亏的。那这款产品依然未来也要下架,不下架它是根本无法生存的。那如果整个行业轻症的赔付比例都在。调整。那么那保费一定是大幅上涨。甚至超出普通消费者购买的购买水平。那这款产品是存在是没有价值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不符合保险的最终的定义就是清算,继续要让大多数人都能买得起,解决大多数人的风险,而不是一小部分人的风险。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所以这就是大浪淘沙,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保险精算的透明,很多不适合的产品不是它要下降,而是市场要淘汰它。以上我的意见仅供参考。
谢邀,保险故事惠仔细研究了一下,保险行业协会于3月31日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保险故事惠认为消费者不必过于紧张此次的新规修改。整体上来说,新规对于重大疾病的定义更加科学规范、符合实际。
一、对于消费者的积极意义有以下4点
1、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
2、赔付条件更为合理。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3、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尽可能采用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或公认标准、减少主观判断,使重大疾病的认定更清晰、透明;如对恶性肿瘤分级,现行规范仅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的恶性肿瘤类别,本次在原定义基础上,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使定义更加准确规范,更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
4、描述更加规范统一。如在人体损伤标准相关内容上,对现行规范中“肢体机能完全丧失”的表述,修改为使用行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肌力”的相关表述,描述更权威,更统一,消除广大消费者对于重疾定义在人体损伤标准方面与伤残标准描述不一致的困扰。
二、新规拟定轻症理赔不超过20%保额
这个问题大家要重点注意一下,新规中只拟定了3种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在新规正式实施后出的重疾险产品如果包含轻症赔付的话(有些重疾险是只有重疾赔付而没有轻症赔付的),就必须得包含这3种,理赔额不超过20%的保额。而其他的轻症保险公司可以自行添加,而且赔付额度不受20%保额的限定。这3种轻症本身就是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规定理赔金上限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更科学合理的。
举个例子,说如果王先生购买了50万保额重疾险(包含轻症保障),如果罹患严重恶性肿瘤赔付50万,如果罹患轻度恶性肿瘤最多只能得到10万的理赔金。
在保险实务中,一般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必备重疾保障外,也会有中症、轻症保障,而轻症种类是有很多种的,30种、50种等。新规里只对其中的3种做了限定,其他并不受影响。而且在新规之前的产品,一般轻症很多也是按照20%来赔付的,也有些保险公司恶意扰乱市场,赔付超过20%的保额。本次规定避免了保险公司的恶意竞争,规范化市场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三、现在重疾险会不会大面积下架?
保险故事惠多年从业,可以肯定地说下架是肯定会下架的,即使不出新规保险公司也会正常下架产品的。时代发展这么快,手机电脑都换了一茬又一茬了,保险产品肯定是不会拖后腿的,与时俱进是时代的选择,你不走也有人推着你往前走的。
保险故事惠很清楚大家的问题,下不下架并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关心的是产品好不好,产品迭代是很正常的事情。好不好都得迭代,好肯定是好的,有没有以前好呢?如果说以后罹患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按照轻症的标准来赔付。肯定是比现在按照重疾的标准来赔付少很多的。而如果说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放宽理赔条件来说肯定是更好了。
有利有弊,怎么取舍呢?新规没有明确说是哪天实行,但已经明确会在2024年施行。保险故事惠的建议是,风险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保险配置当然是建议越早越好了。风险不能算计,但我们可以选择尽早规避家庭的核心经济风险。难道不是越早越好吗?又何必纠结!
“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全都要。”如果想要全都要的成年人,也是可以都要的。新规实施前买点,新规实施后再来一点。
保险故事惠一直说的,保险配置是综合的保障规划,要从当下看到未来,也要从局部看到全局,能够未雨绸缪遇到危急时刻才能气定神闲。保险配置是专业的事,专业的事专业的人来做。欢迎来找保险故事惠哦。
您好,我是小俐聊险的小俐,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最近重疾新规拟定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也在忙活看新规和现实产品做对比,看看新旧优劣。
总得来说有优化的,也有更严的。
关于轻症理赔更高不能超过20%这一点,我认为现在的很多产品还是更优,轻症中有三项得到了规范,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其中把甲状腺癌TNMI级及以下挪到了轻症,对于此等在甲状腺癌中的发病率为95%,但是甲状腺90%危害都不大,治愈率也特别高,治疗费也很少,两三万就能解决,所以挪到轻症中也是必然,如果现在购买的保险产品中,保险公司还是承保甲状腺癌作为重症,这对于投保人来说无疑是件好事。
第二个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现在很多产品轻症中也有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一般赔付比例为20%~35%,有的产品甚至把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放在了中症中,赔付比例为40%~60 %,如果是购买现在的产品,且对于此项轻症保额高于20%的,肯定也是一件好事,会比新产品保额更高。
对于您问的如果新规实行,重疾产品会不会大面积下架?新规实行,产品肯定会做全面升级整改,对于现市场上,此几种轻症赔付比高于20%限额的产品,有可能银保监会为了整个市场持续发展,建议各保险公司下架,遵从新规实行产品迭代。新规出来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产品,所以新的产品出现,老的产品肯定会被迭代,这是必然,只是时间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
只是规定了轻度恶性肿瘤等三种轻症赔付比例不超过20%而已,即使公司设计赔付10%也是符合规定的。
再说没限制各家公司的自由发挥,完全可以自己添加轻症中症等。
所以不要过分担忧哈
这个不会,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有些没法改变的也就没法了,但是保险公司还有一大法宝:中症。
并且征求意见稿也说了,原先的重疾条款不受影响,也就是说想买保险尤其是理赔比例高的,趁早买。
为什么多家保险公司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是保险不好卖了吗?
不是产品不好卖了,是因为银保监会为了监管市场风险,继而颁发了关于规范互联网产品销售的文件。
此次发文对于保险行业意义深远,尤其是对于现在市场上什么公司都可以在网上销售保险产品这一事实进行了有效的遏制,其目的更多的是保护消费者,规范市场行为。
现在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大约不到30家,剩余的60多家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是硬性下架。
对于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儿,毕竟现在互联网产品的销售还是有比较明显的弊端的。
之一、没有线下队伍,服务品质跟不上
这已经是一个老问题了,虽然现在很多事儿都可以在网上办理,但是对于保险理赔这些事情,如果全部靠互联网来实现,现在还是有困难的。例如理赔,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一些公司要求客户将理赔资料寄送到公司方能理赔,这期间如果有资料的缺失或者是一些沟通的问题,理赔的时效性就会差一些。
第二、容易逆选择
互联网产品销售所有的调查都是在网上由客户自行告知,这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如果客户 故意不做如实告知,可能会导致客户的利益不受保护,继而在以后的保险受益方面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第三、保险本身的专业性需要有专业的人来解读保险条款
保险本身是非常专业的合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保险合同犹如天书一般,如果没有专业的人指导购买,很容易造成销售误导,从而影响客户的基本权利,给客户带来一定的损失或者是其他分风险,所以要出台文件整顿。
以后的保险公司如果想在互联网上销售,需要达到监管机构要求的标准,而且对于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需要标明“互联网”字样。
所以,不是不好卖了,是越来越规范了,是好事儿!
不过保险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信息不对等性,需要有专业找专业的人来指导购买。
是因为互联网新规的实施,12.30之前会有一 *** 产品因为政策下架:
简单来说,就是互联网保险的门槛提高了:
险种这块:
比较复杂的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退出互联网保险市场
公司这块:
满足“高阶要求”的公司可以经营所有互联网人身险产品;
满足“基本要求”的公司可以经营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但不能经营带有储蓄性质的互联网人身险产品;
不满足“基本要求”的公司不能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产品。具体内容可以看我的文章
一句话总结,未来在互联网,线上产品理赔更有法律保障了,但明年买保险的选择余地会比今年少很多。
所有保险公司都能卖互联网保险的时候,竞争激烈,所以保险公司为了能够胜出,产品性价比高。但新规实施后,对依赖互联网,不靠大肆铺设分支机构和业务员也能发家的中小公司来说,也是个前所未有的考验,无法节省成本,更有可能会影响到未来储蓄类产品的定价策略!明年只剩几家公司能卖,竞争者少了,还会不会贴着成本开发产品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不大会
因为互联网新规,截止2024年12月31日,所有互联网产品将下架或下架调整。
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定期寿险这些影响不大,无非是下架调整带上互联网字样,然后再重新上架,已经买过了,就真的没有必要为了停售再购买。关于网上说的重疾险之后会涨价,这个真不好说,毕竟也没有出新产品。如果是有保障需求,停不停售对你影响不大,当然像健康险,肯定是越早买越划算。
变动更大的是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险,如果你看好这类理财险,就好好珍惜吧。因为这类产品以后估计是大公司的天下了,产品什么样,大概也能猜到。
至于很多人问到的产品停售会不会影响到已经购买的保险,这个放心,不会。至于医疗险是否影响第二年的续保,得看产品,像医享无忧,保证续保20年,产品停售了也可以续保,有些产品就不可以。
医疗重疾险下架后180天后还能报销吗?
医疗重疾险产品下架,并不影响原己承保的医疗重疾险的保险责任,180天内是可以申请理赔和报销。保险公司承保人寿保险是长期保障合约,只要原先合同持续有效,180天之后生病住院是属于责任范围之内,产品下架只是不再市场销售原产品,并不影响原承保的保险责任。
划重点!重疾险新规发布,消费者该如何投保?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消息,《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4年修订版)》、《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4)》正式发布。
对于普通人来说,重疾险要怎么买?
旧规甲状腺癌凭借细胞病理学报告就可以理赔重疾。新规范中,根据甲状腺癌的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具体表现在,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不在“严重恶性肿瘤”保障范围的疾病,但属于轻度恶性肿瘤,将按照不超过保额的30%进行轻症理赔。项宛建议,趁着新规前,加固一份甲状腺保障,还是很有必要的哦~
明年2月1日起,市面上就全都是基于新规定义设计的产品了。其实,在过去的这几个月里,一些比较优秀的重疾险产品已经开始陆续下架或调整。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配置重疾险,还取决于投保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对于费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重疾标准可以定义,但重疾风险却难以预期。所以,既然早晚都要买,看好产品就下手。稳妥一点的话,建议可以旧产品买一部分保额,等新产品出来再加保也完全没有问题。
我是项宛,关注我,一起聊聊理财那些事儿!
#理财大赛第三季#
之一份重疾险为什么要保终身且保身故的?
你不用纠结那么多!好不好?
预算够了,想买保终身的,带身故的也不是什么事嘛,所以首要看预算支持不支持!
重疾险到底买保终身还是买定期的?
预算够了,随便选。
预算有限,咱们再来理性思考。
选保终身,带身故的道理在哪?
不就是怕没有选择保终身,孩子万一中途出险,以后买不上保险,就失去了保障嘛,加上有的人懒,买保险想要一步到位。
担心是有道理的,但是,买定期也是有道理的。
概率性问题,因为咱们不知道孩子这几十年会不会出险,对不对?
选择定期重疾险,也是有其原因,
①保费低,定期重疾险适合预算不多的家庭、
②害怕通货膨胀,现在买保终身的、带身故的贵,占用了预算,保额没做高,经过几十年,
③防止保险条款更新不及时跟不上时代。
所以选哪个都有道理。
但是怎么选看你的钱包;
再者就是:
保险的配置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你一定时间进行调整,以此来升级保障!
我是大白,看更多保险知识,社保干货关注我~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重疾险全面下架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5点关于重疾险全面下架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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