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律师免费咨询 视频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3个有关保险理赔律师免费咨询 视频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刑事案件的视频律师能看吗?
可以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无论是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还是案件取证过程中的影像视频资料,律师在诉讼过程中都可以申请查看,但是必须要办案单位同意,而且要派员在场,这即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公平体现,也是防止律师搞鬼的一种措施。
监控视频证实律师孙世华在派出所被打根本不存在,那么孙世华要为其虚假投诉负责吗?
只是说殴打没有,关键是 *** 检查的侮辱及派出所长达6小时的精神折磨,明显是欺负人!楼主不要混淆视听,部分警察嚣张跋扈根本不把律师等等放在眼里,律师地位整体仍偏低,法制建设的大方向要对,整个队伍的心态进一步向积极方向前进!
从现实层面来看,不会。你最多说她是投诉失实,履行社会监督权利存在不当。至于这种失实或不当是否需要律协根据律师从业规范来处理,可继续观察。
从现代法治意义上来看,权力机关必须要有容忍批评和监督的义务,除非能够证明对方有非法的意图。这在全球都是共识。非法的意图既包括颠覆、分裂、叛乱等,也包括谋取非法利益、阻碍法律实施、诬告陷害等等。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诽谤或侵犯名誉权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诽谤公安机关或者侵犯公安机关名誉权的请求,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上不支持。在现成的司法判例里,无论是刑事、民事诉讼,都不可能找到实例。
这些常识性的东西,如何成为社会共识,是个严肃的话题。并不是因为从我口中讲出,就不正确。不过,我并没有能力让任何人相信我讲的,总之爱信不信。
要视频的诸位,可以歇歇了。请搞清楚:之一,谁才是有权申请公开的人?第二,向公众公开视频的法律依据呢?
况且,就算是公布了视频,谁有能力证实视频是否被篡改?
反智,并不值得炫耀。常识,值得拥有。
表明观点:同为律师,负责任的说不应该将孙世华老公的吊销执业资格证的事情拿过来说事,因为与本案毫无关联。难不成其丈夫被吊销就能够证明孙世华有问题?我想这个逻辑有点过于牵强。其次关于录像的内容至今没有公布,所以不好评判。但是倘若即使没有存在殴打和羞辱的情况,但是至少目前警方相关负责人也承认民警在工作中存在态度生硬、行为和语言有失文明的问题。
我看到个别答者提到孙世华律师丈夫同为律师被吊销执业证的事情,但是客观的说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我想毫无关联!此种说法大有连坐之嫌疑,难道丈夫出问题就代表妻子品德有问题?这是什么逻辑?
其次至今该视频没有公布,虽然经过律协代表调看了全部视频,不存在被殴打和羞辱的情况,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视频是否完整记录了整个案件事实?中间有无剪辑?这个我只是吃瓜群众,仅仅说出自己的观点。
另外即使孙世华律师谎称自己被殴打和羞辱被证实,那么自然会有律协按照律师协会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但是目前孙世华律师已经向广州监察委报案,试问如果孙世华律师确实没有被殴打和羞辱,有视频在为何还要把事情越闹越大?我想即使这个律师再笨也不至于如此糊涂。
我只是个不明真相的群众,所以请还原真相,还各自一个清白才是。
题主是故意选择性失明啊,之一次警方通报态度坚决否认律师所说的指控,律协和督察查看视频后,二次通告中警方明确承认警方人员行为失范(中文博大精深)为何律协和督察共同查看视频后警方个别人员就行为失范了呢?很简单的事为何就是不向社会公众公布事发视频呢……
我在广州三十年,接触到感受到广州的警察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警察内部监督机制比较完善,从面上显得“弱势”。而律师群体松散,且利益诉求明确,故常有有违操守之举。希望惩治害群之马,以绝后患。
如何看待五年内通过购买航班延误险900多次,获利300万的李某被警察判定为保险诈骗?
任何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系统都必然存在漏洞,关键在于谁是先发现漏洞的那个人。
我们来看李某的手法如下:
1,故意选取延误率较高的航班,并且时刻关注天气状况
2,利用自己和亲戚等人的20多个账号购买机票和延误险,每一个身份可以购买到30到40份延误险。
3,时刻 关注航班信息,找机会退票索赔。如果感觉航班可能不会延误,那么李某就会选择提前把机票退掉,一旦出现延误,那么就会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份延误险保费大概是40元左右,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在400到2000元不等,如果延误时间比较长的 话,可以得到7000到8000的赔付金额。
2024年至今,李某共获得赔付900多次,累计300多万。
我认为,李某不存在诈骗行为
首先,人家真真实实的购买了机票(我买了机票,我有权买延误险,至于我坐不坐这个航班,那是我的事情)。
其次,购买延误险也是付了钱的,按照实际情况,保险公司理应赔偿,这无可厚非,因为航班确确实实是延误了。
顶多算是,李某发现了这个漏洞。或者说钻了空子。但是说他设计到诈骗?不至于。
她的行为,明显是利用规则讹诈航空公司的钱。这件事本身很清楚,有些律师说她没有犯法,是纵容她故意巧取豪夺,不劳而获。人人都像她这样做事情,天下会太平吗?我要问一问,假如这些律师是开航空公司的,会说她这样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我觉还是理性看待
针对这个李女士通过利用保险的漏洞,5年索赔保险金额300万的事情,如果只是她以自己的名义去买,我觉得确实不能定义被诈骗。
回顾案情
通过对现有案件的报道,我们可以提取出来关键信息有,李某拥有前航空公司工作经历和信息渠道,然后发现航班延误险的理赔有获利空间,然后他在5年时间内,通过用20多人的身份信息,对航班延误进行预判,最后经过博弈理论实践,最后累计获利300万的结果。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发现李某多年多次理赔,所以以诈骗罪报案。
玩不起的保险公司
其实我们会发现,很多网友都在说,银行和保险公司是最玩不起的公司。我们会发现一般的公司发现漏洞,基本上自己承担结果。而保险和银行,发现漏洞,报警让警方来处理,想通过惩戒钻漏洞的人来警告后来者。其实这样不但起不到警示,还反倒起到了引导诱发的效果。
李某的问题
如果李某只是用自己身份,多年反复申请延误理赔,我觉得确实就像网友说的,人家是凭实力挣钱,而且法无禁止,就不能定性为犯罪,最多算是投机倒把。那问题越是保险公司自己的问题,也不能怪别人钻漏洞。核心问题就在于,李某利用20多人的身份,这样就不能说是凭实力,确实有诈骗嫌疑。
最后总结:
李某按最后的结果等待法律的审判,但是给我们的思考就是,保险公司和银行,能不能自己弄好了子出来玩,不能有漏洞就让公权力出面为自己摆平,赚钱你们也不给大家分,你把你的客户是当作鱼肉还是垃圾?卖你时候说的都是好话,等你总去理赔,你就说人家诈骗,事不能这么干,好事全是你的了。
人才,我始终认为能诈骗的都是有“本事”的人,尤其是诈骗公司和机构的,因为这是利用他人的“愚蠢和无知”而获得的成功,最关键是在于 ,李某能够预测天气。而且预测比气象局还要准,实在是太难得了。真是人才。真应了那句话,一个骗子都如此努力,何况你我。
李某是否处犯保险诈骗?就我个人而言,李某的行为之能说是道德问题,是利用了保险公司的漏洞非法获利,不属于诈骗,最多属于不当得利,只要如此数返回资金就行,难道保险公司的“愚蠢”条例需要李某来买单吗?但就目前来看,李某的情况不容乐观,根据刑法保险诈骗罪的判罚,数额特别巨大(100万打底)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某获利300多万元,主要利用了航班延误险规则的一些漏洞。但就我个人而言,我本人延误险从来没有理赔到位过,李某是怎么做到的,我真想学学。一个不起眼的险种,居然可以让人发家致富,我还是不行啊。
有人说保险公司自己产品设计存在漏洞,为何要顾客买单,话是这么说,但不是你“犯规”理由,就好比大街上捡别人钱包。所以说李某只能说是“违规”而不是违法。这事如果反过来看,如果李某行为输了呢,保险合同对赌协议,投保人赢了,保险公司赔钱,投保人输了,保险公司就赚了保费。李某的行为也具有风险,他也不可能都赚,肯定也有赔的情况,因为他一旦赌输了,航班没有延误,退票也是有费用的 ,法律问题太专业,我们普通人也不懂,我们是从现实和普通人的感觉去看,李某没有触犯法律。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李某是主动和刻意犯规。从中渔利。
判断如此准确,坚持五年之久,从中也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制度的疏漏。而李某更大违法的地方,就是利用亲朋好友的20多个身份证号和护照号来虚构行程为自己牟利。这属于盗取公民信息罪,这是应该唯一可以入监的地方。李某的行为就是钻空子,行为并不值得提倡。损害的无辜大众的利益,在无形中增加了我们所有人的交易成本。李某肯定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蹲个几是跑不了。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理赔律师免费咨询 视频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3点关于保险理赔律师免费咨询 视频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保险理赔律师免费咨询 视频 李某 延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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