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易理赔难不可疏忽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4个有关保险易理赔难不可疏忽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历年制赔付率为负数什么意思?
历年制赔付率为负数意味着在统计的时间段内,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金额低于其收取的总保费收入。这通常表示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存在问题,可能是由于风险控制不当、资产投资失误或疏忽等原因导致业务亏损和偿付能力下降。
这种情况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它可能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可能影响到其未来的运营和偿付能力。
我国的工程责任保险保障体系发展状况如何?
在国内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责任保险主要针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职业角色分别开展保险业务。从险种市场业务发展来看,设计责任保险与监理责任保险发展相对较快,但相较国际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发展,也只处于起步阶段。整体上,我国建设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发展时间较晚,进程较为缓慢,目前在政策上主要以推动工程设计责任险为主。
1、建设工程职业责任保险险种分类
勘察责任险、设计责任险、施工责任险、监理责任险是分别承保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疏忽或过失,引发工程在施工阶段或使用阶段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问题,造成损失或费用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保险。
勘察责任保险
建设工程勘察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完成勘察的、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建设工程,由于被保险人勘察工作中的过失,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在保险期限内,由建设单位向被保险人首次提出索赔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约定负责赔偿。
设计责任保险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是指以建设工程设计人因设计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或费用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保险。
施工责任保险
建设工程施工责任保险是指以施工单位或个人因施工上的疏忽、过失、失职,而引发工程在施工阶段或使用阶段的质量安全事故或问题,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保险。
监理责任保险
建设工程监理责任保险是以监理职业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它承保监理人在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过程中,由于疏忽行为、错误或失职而造成委托人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依法应当由监理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2、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是我国开办最早的职业保险险种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发展较快的主要险种。但相较于国外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发展,依旧显得较为缓慢,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政策发展历程
1995年5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合作出台了全国最早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草案,推出了首个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品种。
1999年
建设部下发《关于同意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开展工程设计保险试点的工作通知》开始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城市试点。
2000年8月
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施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其保险对象为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所有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2003年11月
建设部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04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2024年9月
天津市 *** 发布《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提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推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2024年9月
上海市 *** 发布《关于促进本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强化建筑师执业资格管理,引入风险管控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引导施工期间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设计责任险。
2024年1月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印发《2024年全省勘察设计与抗震防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参保率。
险种功能作用
国内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增大,工程项目规模与投入持续增涨,相应的工程设计风险也与之俱增。一旦出现因工程设计责任导致的事故损失,仅凭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设计方赔偿方案,远无法弥补业主方受到的高额经济损失,此外,客观上设计公司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赔偿能力。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的出现,一方面使得工程设计方的赔偿能力得到保障,有助于完善建筑市场中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及保障机制;另一方面,投保需通过保险公司的审查,信誉好、设计质量可靠、设计水平高的设计单位才可能获得投保资格,这既降低了可能出现的设计风险,又提高了工程项目设计的入口门槛,避免低价设计中标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
保险行业的市场乱象有哪些?
谢邀!保险行业的乱象比较多也比较严重,中国银保监会印发《2024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我们就来讲讲几个保险的乱象:
保险中介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保险 *** 公司以支付咨询费、宣传费、活动策划费、购买电子耗材等名义虚列营业费用,用于支付业务人员佣金、市场开拓费、差旅费及房租等用途。当然我们不是局内人,对这个感受不深。
保险理赔比较复杂,难理赔
相信这个是很多人吐槽保险的原因,把保险调侃成: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出现需要理赔的意外事故时,投保人要申请理赔,首先需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立案;
立案后,准备理赔所需的资料,等待保险公司分析理赔的具体情况;
保险公司对理赔案例进行审核后,确定保险责任,并进行赔偿;
理赔成功之后,收益人才可在对应账户中查询理赔的保险金是否到账。
这个理赔过程环节比较多,耗时也比较长!
还有保险公司可能存在销售误导,保险条款不透明以及发生事故后推诿赔偿等情况,客户也有可能利用信息的疏漏和不对称进行骗保。
不得不讲的车险行业乱象
说到保险行业的乱象,不得不说车险,现在最火爆的一个市场店是汽车市场,买完车子之后就不得不给车子上保险,但是我们经常看到买车被4S店强制买车险的新闻。
比如漳州的黎先生最近买了新车,在挑选保险险种还没确定时,突然接到了保险公司“投保成功”的短信,称“保单已投保成功”。经查询,该险种的费用近1.2万元/年……
小结
当然银保监会的监管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些乱象;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支持自动化索赔,高效简化定价和理赔流程;
区块链技术通过加密算法实现了对客户信息的保护,且链上的信息具有不可伪造的和不可篡改的特性,这保障了保单数据的真实和完整,不仅如此,区块链技术还能对信息追本溯源,提高保险业务安全,防范风险,更大程度上增强了客户对保险业务的参与度。
这种乱象主要有:保险夸大、捏造保险利益、代签名、骗保等现象,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一、现有的保险公司制度,很多人都听说过在开会宣导保险政策时,都会让他们合法合规操作,让他们切实从客户情况出发,不允许及承诺不切实际的利益等等,但会后就会以绩效及业务考核挂钩和奖励,完成任务越多奖励越多的机制,正因为这样的制度,很多保险业务员根本不会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而用各种手段诱导客户购买不需要的保险产品,导致过后很多客户不知情,及了解不够详尽的保险。
二、业务员即是客户,客户也是业务员
由于保险业务员的员工流动性非常大,很多业务员在熟悉政策后都会有二三个月的保薪制度,在接近月考核期间为能够进一步的提升及能够继续可以保留工作,在外边又开不了单时,只能逼自己买自己的或自己亲戚朋友的保险,过一个月算一个月吧,就这样下个月又开不了单,只好走人,所以讲很多客户也业务员,业务员也是客户。
综合这几种情况,要着力整治公司的乱象,提升治理机制有效性、着力整冶产品不当,清退问题产品,给予一个保险市场的干净蔚蓝的天空。
有股权乱象。重点整治保险公司入股资金不实、关联关系不实、股权代持、提供虚假材料;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通过增加股权层级规避监管、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控股股东不当干预保险公司经营等。公司治理乱象。重点整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董事会组织不健全,履职有效性不足;管理层职责定位偏差,缺乏应有的经营自 *** ,或者取代董事会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监事会监督作用弱化,独立履职不到位;战略规划和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决策机制缺乏制衡,形成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言堂”的情形等。资金运用乱象。集中整治资产负债严重错配,将短期资金集中投向非公开市场的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风险的真实状况;超范围、超比例开展投资行为;不具备投资能力开展相关领域投资行为;通过“假委托”开展相关领域投资行为;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等。
现在的保险已经比较正规了。国家已经出台了《保险法》,而且每年7月8号为保险宣传日,保险读本已经走进小学,成为必修课。
另外,国家已经提出社保+商保,社保是基础,是保而不是包,要靠商业保险来补充。所以大家对保险也要重视。
举个例子来说,现在的合作医疗,各地情况不同,但是报销下来也就是40--60%的比例,佷多是不报的,比如特效药,进口药,仪器检查费,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另外还有封线,如果费用超过封顶线的部分也是不报销的,如果有商业保险的活,合作医疗报销之后就100%报销。
保险市场的乱像一般以销售误导为主,通常是保险销售人员在讲解保险责任的时候脱离本质,有夸大的嫌疑,消费者一般不是特别了解保险责任,有的相信的就购买了,过了几年后来到保险公司理赔或者是取钱的时候一发现和当时购买保险的时候不一样
还有就是代签名,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有一方当时不在场,保险销售人员就让帮着签字,严格的按照保险公司的角度是不允许的,如果不及时去保险公司变更签名,那么后期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可能会受到影响!
车辆修理人员疏忽造成车辆起火损失,本车有车损险,我可以要求我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付吗。对方没赔偿能力?
你可以向你的保险公司报案,但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你可以查看你商业保险车损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部分,有一条是这样的:“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在这个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所以,你还是要向修理方索赔,千万不要放弃索赔。
如果修理人员没有赔偿能力,建议你向“修理厂”索赔。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易理赔难不可疏忽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4点关于保险易理赔难不可疏忽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保险易理赔难不可疏忽 保险 责任保险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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