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为什么要保险合同呢-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单的法律意义?

chkek 答疑解惑 2800

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投保人为什么要保险合同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投保人为什么要保险合同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单的法律意义?
  2. 保险之所以更需要诚信,主要是源于?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单的法律意义?

人身保险的九大法律意义

1、不可争条款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一般是两年)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2、年龄误告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主要是针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而真实年龄又符合合同约定限制的情况下而设立的,法律与保险合同中一般均规定年龄误告条款,要求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真实年龄调整。

3、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是指如果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但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时交付分期保险费的,法律或合同规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在此期间,即使未交纳保险费,仍能保持保险合同效力。

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复效条款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保险合同在有效期间内,由于缺乏某些必要条件而使合同暂时失去效力,称为合同中止;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条件得到满足,合同可以恢复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

5、自杀条款

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常是2年,以防止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合同。

6、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现金价值不因保险合同效力的变化而丧失。

7、保单贷款条款

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在积累一定的保险费产生现金价值后,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数额内,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向其投保的保险人或第三者申请贷款。习惯上称为保单贷款或保单 *** 。

8、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该条款规定,投保人未能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而此时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同时该现金价值足够缴付所欠缴的保费时,除非投保人有反对声明,保险人应自动垫缴其所欠的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

9、受益人条款

它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指定、资格、顺序、变更及受益人权利等内容的具体规定。

保险单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表明保险合同成立。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之所以更需要诚信,主要是源于?

保险活动之所以要规定更大诚信原则主要是为了避免道德风险。

保险的更大诚信原则其实简单地说就是诚信,不光是投保人需要遵守,保险公司同样也要遵守。具体体现在以下内容:

  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尤其是线下购买保险,保险销售人员一般都会将产品的投保要求以及免责条款简单地说给投保人听,如果没有销售人员来说明,那么就算违背了更大诚信原则,在购买后,消费者是可以无损退保的。

在购买保险产品前一般都是会有核保的(为了分析风险),在核保的时候投保人必须如实的告知自己的真实情况,如果有所隐瞒,那么就算是违反了更大诚信原则。在最后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理赔责任的。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投保人为什么要保险合同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投保人为什么要保险合同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投保人为什么要保险合同 保险 合同 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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