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车险商业保险追加理赔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6个有关车险商业保险追加理赔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 保险公司可追加车主为被告吗?
- 追加赔偿的定义?
- 平安车险理赔完了又发信息追加赔款是什么意思?
- 交通事故被告(车方)能否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 交通立案后可以追加赔偿吗?
- 仲裁到期没有执行可以追加赔偿吗?
保险公司可追加车主为被告吗?
车主接到法院的传票了,只起诉了车主,没起诉保险公司,车主可以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写一份追加被告申请书,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单复印件交给法院,法院一般就会同意追加的。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追加赔偿的定义?
追加赔偿,即增加诉讼请求,可当庭追加,但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申请追加。
追加赔偿,即增加诉讼请求,可当庭追加,但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申请追加。追加赔偿是为了将来判决时一次性解决问题,除了重复的不予赔付外,各享受各的赔偿。希望可以帮到你。
平安车险理赔完了又发信息追加赔款是什么意思?
平安车险理赔完了又发信息追加赔款可能的原因有: 查勘员在查勘保险事故时,没有发现全部的损失,导致理赔时没有一次性赔付全部损失。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应该增加赔偿金额。 被保险人提供了新的证据或材料,证明保险事故的损失情况比之前了解的更严重,因此保险公司决定追加赔款。
交通事故被告(车方)能否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你可以申请法院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交通立案后可以追加赔偿吗?
交通事故立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追加赔偿数额。
原告就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如果因为自身被评定有伤残等级,或者有后续的治疗费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增加赔偿金额。
仲裁到期没有执行可以追加赔偿吗?
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当事人完全可以提出与仲裁时不同的赔偿或补偿请求,不过,你的主张想得到法庭的支持,则必须有证据作支撑。但提出追加补偿的要求,这是完全可以的。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车险商业保险追加理赔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6点关于车险商业保险追加理赔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车险商业保险追加理赔 追加 赔偿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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