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理赔课件ppt-离职后的人在别的公司待了一段时间,又回原公司,回去时又加薪升职的,老板怎么想的?

chkek 理赔攻略 2040

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财产保险理赔课件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财产保险理赔课件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离职后的人在别的公司待了一段时间,又回原公司,回去时又加薪升职的,老板怎么想的?
  2. 人寿保单是否算可被查封的资产,查封是否与“保险法”相冲突?

离职后的人在别的公司待了一段时间,又回原公司,回去时又加薪升职的,老板怎么想的?

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懂得珍惜,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你们老板肯定是在这个人辞职之后,发现公司无人可代替他的工作,同时又无法招到合适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及时止损,只能通过升职加薪的方式把他再招回来。

财产保险理赔课件ppt-离职后的人在别的公司待了一段时间,又回原公司,回去时又加薪升职的,老板怎么想的?

之前有个同事老杨,工作能力很强,但是为人比较老实,不喜欢和领导套近乎,在公司干了三年,一直没有提干。其他和他同时进公司的人,大部分都升为了项目经理或者部门主管,我们很多人都觉得对老杨很不公平。但是在领导看来,老杨只适合干技术,不适合做管理,所以压根就没想着提拔他。
在老杨工作的第3个年头,终于忍不住向公司提了辞职,领导象征性的挽留了一下,就批准了。
老杨走后不到两周,他原先所在的项目就出事了,接替他的同事在进行系统升级过程中,把客户的数据搞丢了,客户直接投诉到了总公司,导致后来的项目验收也没有通过,还被客户扣了一笔赔偿金。最后这件事被总公司通报为一级质量事故,不仅接替他的同事受了处罚,领导也被罚了钱。
客户之前对老杨很认可,比较喜欢老杨认真工作的态度,认为他做事比较踏实,原来的项目经理当时还监管着其他项目,大部分项目管理的工作也都是老杨在做。所以,在客户的要求下,领导又联系老杨,希望他能回来。老杨提的条件是,要给他升为项目经理,另外加对应的工资,领导爽快的满足了他的要求。
后来这个项目又交给了老杨,项目最后也顺利验收了。

从老杨的案例中,我们能看到,领导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盲点,不可能把每个人都看的很准。有的员工平时不爱表现,领导很可能无法体会到他的重要性,可是当这个人离职之后,突然发现以前他负责的这块工作玩不转了,这才意识到这个人的重要性。

财产保险理赔课件ppt-离职后的人在别的公司待了一段时间,又回原公司,回去时又加薪升职的,老板怎么想的?

我认为在这件事上,老板的想法也不复杂。

一、利益至上,及时止损

在这件事上,老板首先考虑的还是利益。这笔账也不难算,无论是题主所说的同事,还是案例中提到的老杨,他们的离职,都让公司产生了损失,公司接替的同事或者新招来的员工,甚至都无法招到合适的员工,当这几种办法都行不通时,这时候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题主所说的同事以及老杨这样的员工再给招回来,立即止损。

招回来的代价远比他们辞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小多了,所以对于老板来讲,即使给他们升了职,加了薪,这笔也相当划算。

二、有些时候,面子不重要

关于这件事,有的员工可能会这样想:走的时候你不留,现在又通过升职加薪的方式再招回来,多没面子啊,要是我,做不来。

所谓 *** 决定脑袋,你不在那个位置上,想法也不一样。老板始终是商人,商人大都是唯利是图,所以,有时候,面子真的不重要。

三、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在这件事情上,也能体现出一个老板,知错就改的能力。有的老板,可能真会一条道走到黑,宁愿错过,也不承认自己的错误。相反,有的老板,当他认识到某个离职的员工确实是个人才时,至少有勇气面对自己的错误,敢于再招回来。

我认为,后者是要强于前者。

结语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公司老板,能力再强,也会犯错。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要有勇气去面对,改正,把犯错所带来的的损失降到更低。我认为这是老板再面对此类事情时的想法,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以前有亲戚去香港,托他代买一台thinkpad电脑,原因很简单:配置更高、价格更便宜。

像我这么做的不在少数,更有一些人去日本高价买回来电饭锅,觉得日本品质值得信赖,可回来一看,却发现“made in china”字样。

像以上这种种现象,就是许多人常说的“出口转内销”,也揭示了为什么"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的深层含义,那就是我们对“洋”、“外”、“高”、“大”有一种集体潜意识般的迷恋。

结合到职场中,情况也非常类似。有人就拿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从公司辞职后转了一圈又回来,工资翻了一番。据我所知,这种情况并不是个案,反应了老板什么样的想法呢?其实跟出口转内销的心理很类似!

一种是光环效应。在职的时候没有发现对方有特别的地方,可离职后听说在外面(市场)受到认可,甚至到了更好的平台,让公司重新发现了对方价值,仿佛镀上了一层留洋的金。

这就跟潜力股一样,握在手上不涨,可一抛出去就涨,让持有者感觉有些可惜,不妨再次买回来!虽然是同一只股票,但这时候再买回来价格就不是以前的价格了。

一种是真的有需要。公司某个岗位上的人辞职了,然后重新 *** ,一时半会没有招到合适的,而且应聘者对这个岗位的要价都比以前给付的高。

这让公司意识到,原来这个岗位的价格已经无法支撑其价值,自然会将价格上调“回归”到市场价格水平,这就难怪一些人说“涨薪靠跳槽”,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涨薪靠跳槽的前提是你得有实力,得有市场讨价还价能力。如果你辞职根本没单位要你,谈跳槽涨薪没有太大意义。

一种是时间价值。人才除了市场交易价值带来的价格水涨船高,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人才的时间价值。

毕竟,在职业生涯上升期,一个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价值会呈现出一种越来越大的趋势。当一个人跳槽后,如果一段时间无人填补真空,随着时间的延长,会增加时间价值,也自然让公司高看几眼,涨薪再挖回来成为“应有之义”。

总之,对职场个人来说,适当的动一动有利于提升自我价值。对公司来说,基于需要和重新发现价值,让出口转内销的人才一拍即合成为可能!你觉得呢?

我是作者@喻派职言,今日头条签约作者,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有料有趣有态度! 以上内容均为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抄袭。

这种情况还真是有,我所经历的公司就有几进几出的,确实有离开了,又加薪进来的,还真不少。老板怎么想的呢?大致是这几个情况:

1、有的是老板认为经过一段时间后,新人不能适应或者并不令他满意,新人需要适应的过程,而老板则希望比原来的好,期望大失望就大,对比之后还是认为原来的人员更适合,对公司业务也熟悉。一般跳槽后薪资都会涨,原来的薪资要人家回来已经不可能 只能加薪了,甚至要比现在的高才行。

2、离职后的人员一般都会选择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每个公司都有优势,毕竟常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在其他公司工作后,会有对比,能够长经验,那么对老板来说,既熟悉公司业务与流程,又能改进现有问题的人选很难招到,又很适合公司,当然要以高薪聘请。

每个公司的企业文化不同,即使同行业,流程和制度也可能不太一样,培养一个有忠诚度、懂业务流程、对公司各方面熟悉的人员其实并不容易,所以,一旦有机会再次聘用,无论是从市场行情、人员资历等都会更上一层楼,这也是为何会出现离职了,回原公司加薪了。

首先,老板很高兴自己的公司比外面的一些公司好。

第二,老板很自豪自己比他比其他公司的老板做的好。

第三,你确实是个人才,是公司需要的人才。

第四,老板是个很有格局的人。

第五,你会成为老板以后留人才的例子

第六,在职的员工会看到公司的好和老板的大度。

职场15年见到很多从原公司离职一段时间又回到原公司的,能够回到原公司的基本上是保持原来的工资或者升职加薪。老板一般用生不如用熟,当他了解一个员工,觉得能够驾驭的时候,他是欢迎老员工回到单位上班的。毕竟来说现在这个时代招工特别的难,能够招到合适的员工来上家来,如果是老员工愿意回到公司公司又急需要这样的人才,加点工资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先不管老板怎么想的?我们怎样做才能让老板要请我们回去上班,并愿意给我们升职加薪,我认为这才是重要的?总结了几点分享给大家。

1.掌握核心技术和技能

能够回到原公司并升职加薪的人,一般都掌握了核心技术和技能,能够为原公司带来效益,所以要想自己在职场之前首先原则,要掌握企业生产所需要的核心技术和技能,有一句话叫做借公司的平台找自己的本事,为了自己长远的职场,一定要用心学习核心的技术,了解你的公司,了解什么是公司真正需要的人才,只要找到这2点,相信你在职场的工资待遇不会差。

2.和领导做好关系维护

现在的职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关系,维护也是职场生存的本领,能够被原公司邀请回来的人,一定和领导的关系不错,因为一般在邀请员工回来之前,必须要经员工自己的直属上司了解这个员工工作的情况怎么样,很多公司建立了离职登记制度,对一些表现不好的员工是终身禁止入职的,甚至已经上到了公司的入职黑名单,所以我们即使要离职也得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万一有一天你想回到原单位去上班,却因为自己当时的表现不好,而会错失很多的机会。

3.离职站好最后一班岗

有的员工提出离职过后就啥也不干了,遇事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这份员工在离职这一段时间肯定给原单位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样的员工想回到原单位肯定会被拒绝,为了以后能够回到原单位升职加薪,请给自己留条后路,站好最后一班岗,负起自己的责任,即使是走也要给人留个好印象。

4.离职后关注原公司

离职过后要关注原来的公司的一些需求,如果自己掌握了核心技术技能,在需要的时候提供必要的援助,任何的公司都需要新系公司的员工,那么你能离职过后还能做到这一点,领导一定会喜欢你,会邀请你回去给你升职加薪。

说说看:你有回到原公司上班的经历吗?欢迎在文末下方留言,我是一个爱分享的培训师,关于职场的问题大家可以留言一起交流。

人寿保单是否算可被查封的资产,查封是否与“保险法”相冲突?

保单不查封,但保险的收益或分红理财产品的钱到期后。这些钱如果收益人是法院的被执行人,执行人无执行能力。钱进被执行人银行卡的时候。法院会自动强制执行

我身边有个两口子欠了贷款,被法院起诉执行。两口子以前有保险公司理财产品,后来到期。保险公司正常汇款进账户,结果银行卡只是来钱,扣钱就这么简单。

是不是能够被查封,要从两个方面看:钱是否合法和谁的钱

首先,宣传的:保险是不可被罚没的资产 这是不准确的

人寿保单是可以查封的资产,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绝对的安全,资产以任何形式存在也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如果说保险可以实现完全不被查封的资产,那么保险就成为违法犯罪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帮凶

所以,买保险的钱首先要是合法的

另外,保单投保人是保单的所有人,也就是说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资产,当投保人为债务人时,保单的现金价值是要用来偿还债务的

还一种情况是被保险人领取的理财险生存金,属于投资收入,即使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生存金也要用来偿还债务

哪些情况保单不能被查封呢?

保单的所有人不是债务人,比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被保险人为债务人,这时保单不能被查封

投保人婚前给自己买的保险并交费完毕,婚后不属于共有资产,也可以不偿还债务

保单的避税避债功能更多的是因为瞬间资产所有权的改变,比如因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得到的理赔金,不属于遗产,不用偿还债务,

但法定受益人属于遗产继承,不能不偿还债务

或者被保险人因伤残或者重疾得到的理赔金也可以不偿还债务

所以,保单是需要根据情况设定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可以做好资产保全,让保险变成安全资产的。

保险法中对于是否偿还债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有对资产所有权的规定条款,往往保险公司的一些人为了销售业绩,故意断章取义,过份强调保险的安全性,着实误导了不少人

之前总是会听到某保险公司的总监说,人寿保单16字真言:离婚不分,遗产税不交,欠债不还,诉讼不给,但是实际操作中,并不是这样。我认为这与保险法是冲突的。比如分红型人寿保险是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其虽然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但保险单本身具有储蓄性和有价性,其储蓄性和有价性体现在投保人可通过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种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系基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所形成,是投保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并构成投保人的责任财产。同时,该财产权益在法律性质上并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也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不属于《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因此,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依法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在性质上就是替代被执行人对其所享有的财产权益进行强制处置,从而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可通过单方自行解除保险合同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由此可见,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作为投保人所享有的财产权益,不仅在数额上具有确定性,而且投保人可随时无条件予以提取。基于此,在作为投保人的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又不自行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有权强制代替被执行人对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予以提取。甚至如果联系不到被执行人,执行局直接不经过投被保人强制让保险公司退保获取保单的现金价值来作为执行款给执行人,这是不是侵权了。但凡带分红理财的寿险,无论理财险,分红险的重疾险还有储蓄型的意外险,只要具备现金价值,理财每年的红利以及生存金,都可被当做执行款,这样显得非常不人性化,剥夺了保险对保险标的本应当享有的保险利益。被执行人在没有列为被执行人或者经济纠纷之前所拥有的保单,是合法收入所得的保单,就要因为其保单的储蓄性质被人为列为类似银行存款性质,是不是不严谨了。如果被执行人在列为被执行人之后仍然有购买理财险的,是不是可以考虑作为执行款的一个点,况且重疾险不也是保障被保人的吗?被执行人如果一旦罹患重大疾病,法院强制让保险公司终止合同,退保取得现金价值,那被执行人是不是就应该没钱等死了。

现在都是法院直接告知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冻结某某名下保单。就算客户住院,重疾,冻结中也赔付不了。

人不做对不起良心的事!不随便给他人担保!法院那里会找他喝茶[呲牙]

(1)人寿保险在实物中应该是说被冻结,涉及保险法条没有。具体参考其他法条。

冻结由公检法出具冻结通知书。

(2)保险法约定: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只有这一条,也仅仅指赔付的保险金。

(3)有一种说法,赔付的遗产是否被强制执行?

对于身故保险金而言,分法定和指定,法定作为遗产继承,承担债务被执行;指定不作为遗产被执行。

以上,请酌情理解。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财产保险理赔课件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财产保险理赔课件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财产保险理赔课件 公司 老杨 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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