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被人撞了叫保险理赔吗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被人撞了叫保险理赔吗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为什么保险公司一旦遇到索赔问题,都叫被保险人起诉他们呢?
😇😇作为法律人,接触过很多公司的官司,有些公司就是要判决,拒绝调解结案。仅以本人观点做如下解答:
1 一般而言,大的公司,有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账目的公司,或者股东多而且金额比较大的公司,对于经济纠纷以及付款金额比较在意,股东为了跟公司股东容易说清楚钱款去向和金额,让判决说话,比较容易自证清白。
2 保险公司,一般最担心的就是骗保和内部人员私下和解返点折扣,而如果法院判决,不一定金额是最满意的,但是却能更大限度的保障上面两个风险出现概率更低。
3 保险公司在年终审计时,能说清楚支付款都是法院判决的结果,公司为了防范员工暗中私下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坚持要求法院裁判的做法,不得不说,是明智的。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条款是死的,理赔的工作人员是有制度监管的,很多特殊情况下,正常的理赔是无法走通理赔流程,所以通过司法解决就比较容易。
案例一、
今天推送了一个案例,是外卖骑手们的意外险。合同约定的是赔付订单派送中业务员发生意外才赔付。结果,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写的是外卖骑手13点45分发生了车祸,但骑手的派单APP显示骑手13点46分接单。
依据合同约定13点45分还没有接订单,所以不能赔……于是打了一场官司,保险公司输。
案例二、
昨天推送的一个保险纠纷案例。酒精中毒算不算意外死亡。
这个案子打了几场官司,最终法院定了酒精中毒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才赔钱。
案例三、
前几天推送的一个意外险案例。突发疾病猝死,保险公司说猝死不是意外死亡,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定义的意外死亡情况。
家属不依,也打了几场官司,最后法院判决,突发疾病死亡不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赔合理。
最后
事实上,保险公司让打官司,往往是因为双方有纠纷,谈不到一起。
情形有这几种:
1、不属于保险责任,如同前面的突发疾病死亡,确实不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很多人认为突然发病死亡就是意外,于是和保险公司扯皮,这时候,找法院是对的。
2、条款有争议,例如前面的酒精中毒死亡案例。保险公司认为喝酒的人应该能意识到喝酒多了会导致死亡,但是家属认为每个人体质随时可能变化,个人是无法做到每天监测自己身体的,所以酒精中毒属于意外死亡。一个条款有两种解释,那就找法院!
3、保险理赔流程导致无法理赔。说白了保险公司理赔部就是一部机器,子弹还有卡壳的时候,保险理赔遇到如同最开始的外卖骑手案就只有卡壳。常理都知道,人都受伤还能去用手机APP接单?这个是多不要命?很明显就是交警系统的时间和派单APP系统时间有快慢差异导致的。加上保险公司理赔部的部分人不敢担责,只好推到法院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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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真好!
保险公司真的不在乎赔你多少钱!因为保险公司不是靠不赔赚钱的!相反,出险就赔,保险公司反而有口碑,来的客户多保险公司才会好。
但是,任何事情必须要有一个规矩。何况是保险???这是最能提现诚信和法律的!所以,赔你保险公司也需要一个理赔的理由!!!
纠纷中,法院判赔,那就是赔了。当然可能还会有二审。
所以,保险赔付最终不是保险公司自己说的算!而是法院说的算~
这个问题问的应该是车险领域吧。
寿险领域是比较少的,除非有争议,有歧义说不清楚。
车险领域,骗保犯罪的案例比较多。这里面可能会牵涉到故意伤人,或者合谋骗保。
这里面可做得手脚太多了。
毕竟跟自伤(如不小心意外摔倒)或者自己生病不同,经常牵涉到第三方。
需要法律的介入,以确保公正,哪怕出险事故很明确。
当然小额的理赔,没这么麻烦,保险公司比您还着急结案。保监会有考核,力度比客户大的多。也用不着动用司法资源,这也是需要社会成本的。
因为他们不怕被起诉,一般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去应对这些诉讼纠纷,一审输了还能上诉,二审再输了还可以不执行,拖到强制执行再说,大不了到时候再赔你,反正他们就是专门干这个的,有的是人,有的时间跟你耗,就是赔钱也要能拖就拖,把你折腾个够再说。可是身为个人,我们的时间精力有限,谁愿意跟他们折腾呢?所以保险公司才这么积极提醒让你去告他们。在他们看来,你要有自知之明就认倒霉,你不嫌麻烦打官司那就陪你玩玩。
在中国有两句名言,相信大家都没少听过,之一句是:你告我去吧!第二句是: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一旦有人跟你说这两句话,那说明对方就要耍赖了。在我们国家,好像没有人害怕打官司这件事,没有人害怕成为被告,至少对于民事纠纷来说,法律对当事人是缺乏震慑力的。因为很多时候,原告即使赢了官司,被告就是不执行,原告方也无可奈何。
好在这几年我们看到了,各级法院推行强制执行的力度在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老赖正在无处遁形。希望能保持下去,让守法公民能真正得到法律保护,让不法分子能受到法律的打击和惩罚。
车主被自己的车撞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吗?
我对标题的理解是这样的:就是一个人被车辆撞伤了保险公司是否要赔偿?
首先要确定车辆是否购买了交强险,如果车辆一切正常并且购买了交强险。是符合保险公司的赔偿要求的。
然后要确定驾驶车辆的驾驶员有无违法行为,例如饮酒,吸毒等。
再就要确定被撞的人是否为故意碰瓷,或者是横穿高速,马路。如果被撞的人是遵守交通规则了而被撞的。那么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如果车辆合法也购买了交强险,驾驶员和被撞的人也无违法行为,那么保险公司是肯定要赔偿的。
谢邀。笔者有幸在上学期间恰巧研究过这个课题。准确的答复是常规险种中,只有车上人员责任险会进行赔偿,而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是不予赔偿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之一条就明确规定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车主是车辆的所有人,不属于受害人以及第三者的范畴,按照上述规定,车主被自己的车撞上是不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内的。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车主之外,车辆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驾驶人、乘客同样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所规定的第三者的范围之内。
此外,虽然车上人员责任险会进行赔偿,但是赔偿条件依然十分苛刻,之一条就明确了购买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才在赔偿范围之内。如果车主不是在车内出的事故,而是在车外被自己的车撞到的,也是不在赔偿范围之内的。
关于司机下车死亡问题,驾驶员的认定标准,1.本车驾驶员应指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员,而不包括该车曾经的驾驶人员;2.身份判定应依据事故发生时其是否实际控制车辆或者有能力操纵和控制车辆来确定;3.合同明确约定本车驾驶人员被排除在三者险范围的情形,无论车上车下,其损失不应得到交强险赔付。 目前关于车上人员、驾驶员向第三者的转化存在较大争议,实践各有观点,存在较多相反判例。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被人撞了叫保险理赔吗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被人撞了叫保险理赔吗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被人撞了叫保险理赔吗 保险公司 保险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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