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档案保管办法最新-保险客户身份资料最起码保存几年?

chkek 理赔攻略 3540

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档案保管办法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4个有关保险理赔档案保管办法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保险客户身份资料最起码保存几年?
  2. 人死后她的档案怎么处理?
  3. 医院门诊记录保存多久 会影响保险理赔吗?
  4. 保险理赔档案的保管日期如何界定?

保险客户身份资料最起码保存几年?

按照一般规定,保险公司的客户身份资料(纸质版)至少要保存三至五年,投保特别险种的客户资料更要保存十年以上,最多为十五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更多保存 *** 被引用到保险资料的存放,如今已能做到全电子版存档,理论上可以无限期存放,有利于做好长期的客户服务。

人死后她的档案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人死亡后,人事档案继续在原存档部门保存,何时销毁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短期为3年,为长期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普通公民,因为这个概念太广泛。原则上讲,只要不是官员,都可以理解为普通公民,但不知你是指哪一部分人。

按照目前国情,只有有公职的人员(包括离退休、退职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才有档案,农民是没有个人专门档案的。

有公职的人员档案,其存放定地点也不一样,按照干部级别,有的放在主管局,有的放在人事局,还有的放在组织部,企业人员,有的放在劳动局,有的放在企业人力资源部(如大型国企、央企),至于销毁时间,还是要看该人生前级别吧,像一般的工人,死后只要没有直系供养人的了,也就没什么用处了,没人会关心销毁问题。

医院门诊记录保存多久 会影响保险理赔吗?

医院门诊的记录会保持30年,会影响到保险理赔的原因如下,目前在全国的公立的医院不管是住院还是门诊,在医院的系统上都会保持30年在如果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再购买保险,这样子是会影响到理赔的,但是如果你购买过保险在之后发生的事情是不会影响理赔的。

每个地方医院门诊记录的保存时间都不一致,一般情况下会保存10年上下,具体可咨询就诊医院的医护工作人员。不过现在随着 *** 的发展,门诊记录也能更便捷的查询了。医院门诊记录只要没有弄虚作假隐瞒,就不会影响理赔的。

为了对客户负起责任,医院门诊记录也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检阅的材料之一,而且保险公司也有权翻阅该记录(不仅是该记录,和理赔有关的材料保险公司都有权查阅),翻阅时如果与交纳的理赔材料不符合或在投保前有过就诊记录却没有如实告知,那么保险公司就会采取拒赔。

但是只要在投保时的健康告知以及理赔时所要交的证明材料上没有欺骗保险公司就不会影响自己的保险理赔或引起麻烦的争执。

保险理赔档案的保管日期如何界定?

保险公司保存档案时间长短取决于保险产品的保障期限,若是保险产品的保障期限为一年,那么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若是保险产品的保障期限超过一年,那么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十年,而且保险公司的档案保存时间是从保险合同终止之日开始计算的。

保险公司的业务档案既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记录和反映,也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史料和证据,不仅可以为保险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也可以为查证保险公司的业务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提供证明。保险公司的业务档案对于国家研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鉴于此,保险法对保险公司业务档案的保管作了专门规定。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

1.保险公司的业务档案应当包括记录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完整的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

2.记录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应当依法妥善保管,不得损毁或散失;

3.上述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0年。上述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的,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监销。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理赔档案保管办法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4点关于保险理赔档案保管办法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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