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3年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3个有关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3年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生孩子时体检是小三阳,买了大病保险,未如实告知,这算有病史吗?
你这个风险有点高,如果是发生在肝上面的疾病类型,即使过了2年抗辩期,被拒赔的几率非常高;如果不是因为肝上疾病引发的其他类型的重疾,仍然要根据情况进行判定。(而根据投保时的未如实告知被拒赔为由的可能性非常高)
为什么会想到隐瞒过往病史呢?现在在医院所有的记录都已电子化,30多年前的疾病记录都可以查证到(我给自己母亲购买保险时,此事已查证)
买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而未如实告知则埋下了更大的风险。
建议先和医生进行复查进行肝功能指标核对,然后联系自己保单的经纪人给予到专业意见。
这当然是属于病史的,这个先做一下补充告知,然后公司会要求您提供一下以往的病历,然后公司核保部分就会根据您的状况或者要求体检,或者加费,因为是小三阳基本不会出现拒保的情况。所以可以安心的来告诉保险公司。
为了您自己的利益,投保时一定要遵守规定如实告知
纳入大病保障的疾病有20种: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另外买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而未如实告知会埋下更大的风险。建议先和医生进行复查进行肝功能指标核对,然后联系自己保单的经纪人给予到专业意见。
我的意见是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看保险公司后续怎么处理,如果不是如实告知,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不一定会理赔,因为存在侥幸心理,又没在其他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那么受到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买了重疾险,没到生效日,查出得了咽喉炎,保险公司会赔吗?
1、要确定一下:痛了10年的喉咙,有没有在投保时如实告知?
若无,不管什么时候发病,绝大对数概率都会被拒赔。
若有,而且保险公司也没有除外责任,则看下个问题。
2、在什么时候发病?
a,投保日,填资料投保的日期。
b,生效日,合同承保的日期,一般也为保费划扣的前一天。
c,回执签署日,收到纸质合同且签署的日期
d,度过犹豫期的日期,一般为回执签署日的10~15天后
e,度过等待期的日期,一般为生效日90~180天后(视合同规定的等待期长短)
以上日期一般由上而下排列先后,只有过了最后的e的日期,索赔才能相对比较顺利。
3、条款里有没有其他坑?譬如对既往症的描述一下等等——保险公司有可能认为长久的喉咙痛属于既往症,然后提出拒赔。
总而言之,根据你的描述,你二嫂的索赔,估计不乐观。
咽喉疼痛整整十年,平时服药,在健康告知中未进行告知吗?
一个月前买了重疾险,现在已经确诊鼻咽癌晚期,属于等待期出险(具体等待期看合同条款,一般为90天或者180天,个别为1年),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费,不予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终止。
不赔,重疾险有它保的大病!咽喉炎能算大病么?
举例:以人保重疾范围为例,120种重疾,20种中症,40种轻症,都没有咽喉炎这病!
多喝点白茶,最多一礼拜都好了!
重疾定义,是影响了日常生活,需要长期治疗,中断了工作,后期需要长时间康复,花费巨大!这是重疾分基本定义
您好,作为专业的保险从业人员,那么向您二嫂的状况是等待期内确诊发生的鼻咽癌是无法得到理赔的。另外作为老师的职业需要长时间授课喉咙痛也在所难免的,就会出现两种状况一投保时有无健康告知。没有告知只是觉得小问题,也没有做过体检,并不清楚自身存在的健康问题。可以申请退回保费。另外如果如实告知但公司审核通过,但在保险观察期内确诊咽喉癌,也是可以申请退还所交保费。
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过后两年后还能赔偿吗?
“投保不用告知,撑两年,保险公司不赔也得赔”,就是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全文见附录)编排的话术。
2. 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不可抗辩条款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原因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且保险合同已生效两年以上,则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可见,规定的是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而不是必须赔付。特别提醒,如果是故意隐瞒,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不赔,保费也可以不退还。
3. 投保时如何回答健康问卷?很简单,如实告知即可,投不进去,总比投进去赔不了要好。对于建议隐瞒不报的保险业务员,建议做拉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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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帮保】专业科普保险干货,为您分析此问题哟~
最终保险赔不赔具体要看情况。要看哪些情况呢?
1、《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内容。
2、不同情形带病投保,最终理赔与否结果不同。
♦【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
1、【具体内容】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天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内容分解】
①相关问题询问,应由保险人(保险公司)提起。
②是否对保险合同有影响,与未告知的内容是否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有关。
③保险公司知道了相关事由,应在30天之内行使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不同情形,理赔结果不同】
1、【保险公司未询问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等情况】
我国保险法采取询问告知的立法例: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要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进行告知。
▶如果保险公司未询问被保险人的健康、职业状况等,导致了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相关情况,责任在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获得赔付的。
2、【保险公司不及时行使合同解除的权,依然要赔】
如果保险公司知道了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相关内容,在知道相关内容的30天之内,不行使保险解除权,这项权益就自行消灭了。
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还是要赔偿的。
3、【下面这两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
①【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赔,而且不退还保险费。
②【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赔,但应该退还保费。
③【上面这两种情况未告知的内容】
均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有关。
▶▶【以上是小帮保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帮到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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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3年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3点关于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3年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3年 告知 如实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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