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伪造事故保险理赔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伪造事故保险理赔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瑞幸咖啡财务造假,“董责险”能替它赔付投资人损失吗?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董责险属于被保人非常复杂的团体险,如果能够证明财务造假是目前被抛出来的刘剑及其4个下属的个人行为,并不是公司行为,那么即使财务造假行为属于故意,仍然可以算到合同条款里的“个人过失”中去。
因为按照团体险的“分割性”条款,其他无辜高管的保额保障,不会因个别高管的个人行为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要进行赔付。
但如果瑞幸公司不能将自己完全摘出去,那么保险公司将有充分理由拒赔。这里“摘出去”的意思是:
能够证明瑞幸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或公司秘书(或与前述职位相当者)等未参与/不知晓财务造假。
但,个人认为,这种系统性、全流程的造假,不太可能是COO一人所为,除非瑞幸的内控制度全部流于形式,被个别人全面把持,但是这种可能性较小。
另外,还要清楚瑞幸咖啡投保董责险是否存在逆选择风险。如果保险公司调查证明造假事件发生在投保之前,那这违反了如实告知原则,保险公司也是可以拒赔的。
后续,瑞幸必然要面对中美证券监管和司法机关的调查。能否渡过这次难关,还有一段很长、很难的路程要走。
但可以确定的是,对投资者来说,已经失去了对瑞辛咖啡的信任;瑞幸这个行为,对未来想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也是一种信任上的减分。这世界上做强做大,做到最后的,无一不是自利之余推动着整个社会进步的,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
天津男子杀妻骗保险、湖南男子伪造车祸骗保险,妻子殉情,既然骗保拿不到赔偿为何还要去做?
没文化,真可怕,侥幸心理要不得。
首先,你说既然骗保拿不到赔偿为何还要去做,我认为这就不成立,如果他们知道他们的阴谋肯定无法得逞,他们就不会做了,但是恰恰是他们不知道,或者知道但是抱着侥幸心理才会以身试“法”,天津男子杀妻骗保险这个新闻,我看了也很不能理解,据报道他曾经在银行和保险公司工作过(后来辞职了家里却不知道他每天假装上班)、为什么连这么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你要说真的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相信,起码签了这么多保险合同,条款都没看?保险条款一般都会有因为自杀或者他杀等非意外不赔偿,而且说实话这么大的赔偿额,保险公司一定会勘查的,而且还是刚投保不久就出现这样的意外事件,只能说,智商堪忧。
而湖南男子伪造车祸骗保险,妻子殉情,则又是另外一种,本来一切按计划进行,但是没考虑到这件事对其他人的影响,尤其是对最亲近的人,也许是想得到理赔了再跟家里说?他可能完全没有考虑到家人的感受。但我有一些很特别的观点,也许他另作打算,没准备告诉家人呢?人间蒸发计划的很好,殉情却成了意外。
有时候,利令智昏,有的人就是以为自己掌握了别人没掌握的技巧试图牟利,比如说有人说在2024年在银行取了10万元,结果是练功券试图让银行赔偿,而银行调查后发现练功券是2024年版别,那么问题来了,2024年怎么取的2024年印刷的练功券?所以我评论,也许是考虑银行监控只保留不超过一年?
所以还是不要做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避免悲剧发生。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伪造事故保险理赔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伪造事故保险理赔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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