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博弈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4个有关保险理赔博弈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 保险的意义是分担风险,对于70%的人会患有的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是什么?
- 为何未来保险市场是“理赔 *** +年金保险”为王?
- 支付宝-相互保,人数越来越多了,元芳你怎么看?
- 航班延误理赔涉嫌骗保事件各位怎么看?
保险的意义是分担风险,对于70%的人会患有的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是什么?
保险这东西就存在方式而言叫分担风险,但对于个人而言理解成“以小博大”更直观,绝大部分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重大疾病涵盖世界易发的八十种重大疾病,并且还会包括高残,死亡……所以题主说的70%,不够,应该到100%。
专业术语中有个死差率,简单讲,保险公司利用这个率,来和所有参保人做了一个博弈——
打个比方:之一年你交了1000元,结果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了20000,你博到了。
每年交1000元,交了10年,病了,保险公司赔你20000,你也博到了,但不如上面的吧😄
每年交1000元,交了20年,病了,保险公司赔20000,恭喜你,活了这么久!
话不好听,但要想到,“以小博大”,就是风险防范,保险的意义就是防范你活的没意义吧😊。
用一个确定的合同来给不确定的未来一个兜底的机会,如果风险来临,获得理赔,从财务上来说是划算的,利用了时间的经济价值来弥补了自己的经济损失,体现了保险的互助性和杠杆作用。如果平安无事,那么从人生来讲就是划算的,利用了钱的时间价值来给自己保驾护航了一生
我认为,保险的大局意义是互助,人们在健康的时候将一笔钱交给保险公司,进入一个资金池,保险公司可能将它投入到普通人无法接触到的重大项目中,比如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的项目,大型客机的购买租赁等等,从而产生长期的稳定的可持续的回报。当有人发生风险时,从中取出一点点来帮助这个人度过难关。
对于个人来说,就是分担风险,转移风险。高额的医疗费,重病后的收入补偿,医院之外的护工、营养、康复等等的费用。把大家的担忧解决了,做到看病不贵。
那么这个重疾概率70%是怎么来的呢?具体数字是72.18%,是2024年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的通知,就更具代表性的25种重疾发生率进行了分析,在男性83岁,女性88岁前,重疾的发生概率是72.18%。这些数据大家都可以到网上查到。那其实我国人民的平均年龄是男73岁,女79岁,所以在国内,目前是达不到这个发病概率的。
总之呢,保险公司是盈利机构,个人呢,需要转移风险,互帮互助吧。
为何未来保险市场是“理赔 *** +年金保险”为王?
首先说理赔。由于我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医疗险和重疾险出险率越来越高。由于这两种保险理赔对理赔要求太硬核(精通医疗,法律,保险)。同时,由于老龄化带来的出险率攀升,保险公司拖赔和惜赔发生率大大提高,保险公司各种小动作不断。被保险人显然不具备和保险公司正面博弈的能力。
年金主要是挣点利息,本身不是保险,基本上算理财。现在银行理财不能刚性兑付的前提下,年金优势凸显。
我们国家司法是司法有独立性,法官有自由裁判权。同样类型案件,在同个地区同个法院同个时间段,会有完全相反的判决结果。这不是说你拿个江苏的案例,然后就要求广东的法官这么判!这毛用都没有,还有可能被轰出去。每个案子需要单独举证,单独研究法律和司法解释关系,单独写方案。这先不说水平如何,光是工作量就成功劝退绝大多数人?保险类理赔诉讼要灵通如下法律:合同类,保险类,道路法类,医疗类,工伤类,工程类,人身侵害类。先不说业务人员能不能融汇贯通,有这个知识储备量去考个司法证或者司法助理证难道不香吗?法律要求核心是精通保险公司各种漏铜和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条款来踢客户拿到赔款。因为保险公司收了保费后,保险公司就只能靠拒赔和拿保费来投资盈利。没点本事是搞不定保险公司的
未来保险市场理赔会成为常态,因为保险回归了保障的真谛,以养老为主流的年金保险会受消费者青睐,因为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老龄化严重,人口发展不平衡,老百姓需要可长期持有的低利率的稳健金融产品。
支付宝-相互保,人数越来越多了,元芳你怎么看?
挺好的呀。参保人员是 60岁以下且淘气值600分以上会员,每个月扣款不超过188元。 罹患 重大疾病时,50岁以下赔付总额30万,50岁以上,60岁以下赔付10万。
航班延误理赔涉嫌骗保事件各位怎么看?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大家好,我是螃蟹。
一开始,看到这个新闻,以为是个假新闻。后来仔细一看,发现是个真新闻。心中顿时有一万只小可爱跑过。你们是认真的?
看着上面的保险诈骗罪条文,我先说结论。我个人观点,保险诈骗罪不构成。行使个人正当权利的,不应当被认定为犯罪。
下面是具体分析。先来个灵魂三问:买机票合法还是非法?买延误保险合法还是非法?退票合法还是非法?
该女子用自己和他人的身份证买机票,付了钱,航空公司也把机票卖给她了。交易完成,合同有效,行为合法。
该女子买了机票后买延误保险。保险公司经过评估,卖出延误保险。交易完成,合同有效,行为合法。
有人强迫保险公司非卖不可,不卖不行么?没有。
保险的本质是什么?保险的本质是对风险的补偿和转移。
风险是什么?风险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
该女子,经过分析研判,在 *** 上挑选延误率较高的航班,随后购买该航班的机票和延误保险,本质上是投保高风险项目,通过购买高概率发生延误的航班的延误保险,在延误发生后获得理赔利益。
《保险法》有没有规定,只能购买低概率风险的保险,不能购买高概率风险的保险?没有。
该女子能不能控制航班延误?不能。
该女子有没有故意造成航班延误?没有。
该女子有没有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没有。
该女子有没有赌错了,理赔没达成的?有。
那她怎么办了?她向航空公司退票了。
没有发生赔保的延误保险费用交了么?交了。
退票合不合法,有不有效?合法,有效。
以上行为都合法,有效么?合法,有效。
那请问,三个合法、有效行为,合在一起,是怎么得出犯罪概念的?
就因为她主观上有恶意?刑法哪一条规定了,主观意愿有恶意,构成犯罪的?
刑法只规定了,构成犯罪的行为,一定是法律禁止的非法行为。
请记住,对于私人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
保险诈骗罪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前提是构成了诈骗行为。
该女子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导保险公司陷入错误,进而交付财物?没有。
她只是经过分析研判,下注跟保险公司博弈延误风险发生的概率。延误发生了,保险公司赔;延误没发生,该女子赔。
保险公司觉得不合算,可以拒绝她购买保险,但无法因此得出该女子诈骗行为的构成。
风险本身有高有低,属于概率问题。如果该女子选择投保高风险项目获取利益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话。那保险公司售卖低风险保险项目获取利益的行为也应当构成保险诈骗罪。因为,两者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至于说她“根本不会去乘坐这些航班”,这是她的财产处分权。只要她购买了合法有效的机票,坐与不坐是她的自由。法律哪条规定了买了机票就一定要去坐飞机,不坐就犯法?这么荒谬的理由也好意思写,有没有法律常识?
基于以上观点和我个人对刑法的理解,我个人认为保险诈骗罪不构成。行使个人正当权利的,不应当被认定为犯罪。
最后说一下,那该女子的行为是不是完全没问题?并不是,新闻说,她从亲朋好友处拿来20多个身份证号以及护照号购买机票。这个行为是有问题的,要看她有没有得到亲朋好友口头或书面的授权。如果没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如果取得授权,则不构成。
最后的最后,保险公司的程序设计有漏洞,这是保险公司的错,而不是买保人的错。不能因为保险公司经济上出现损失,就把过错归结到买保人身上。买保人可能是善意的,也可能是恶意的,这是保险公司卖保险前需要做的评估。评估错了是保险公司内部的问题,保险卖了,风险发生了,你就要理赔。不能说保险公司觉得亏钱了,不划算,保险公司就想办法掀桌子。你这么玩,谁还敢买你家保险?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理赔博弈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4点关于保险理赔博弈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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