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保险理赔标准的规定-电瓶车保险理赔标准?

chkek 理赔攻略 4610

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机动车保险理赔标准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关于机动车保险理赔标准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电瓶车保险理赔标准?
  2. 发生车祸,保险是按什么标准理赔?

电瓶车保险理赔标准?

有关交通事故及赔偿管理规定:

1,交通事故先发生后,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再根据责任划分和伤者的伤残等级以及户口性质和年龄等计算赔偿金额。

2,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也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3,如有老人需呀赡养或者小孩需要抚养的,还需支付被抚养人费用。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处理。

4,这时,如果机动车已经保险,保险公司在2千元范围内对被撞坏的电动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保险公司在1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以上赔偿是以机动车存在责任为前提的,如果机动车无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只赔上述数额的10%。

发生车祸,保险是按什么标准理赔?

按参加保险的两部分理赔

首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全国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限额以及无责任的赔偿限额4大类。

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交强险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以后调整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8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仍为2千,赔偿限额共20万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元,调整到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其次,按自己参加的商业险即即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民法典》有关继承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财产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八同中载明,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未约定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发生车祸,如果参加财产保险,未约定的按发生车祸,到指定机构对损毁车辆评估定价,按这个价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简明扼要的说吧,你对事故的发生责任越大保险公司赔付的比例就越高,如果你是全责赔付的金额是更高的。

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商业三者险是有几种情况拒赔的,主要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私家车营运。

发生车祸视情况,与保险相关的有三种赔偿:

1、肇事司机的车辆保险:在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的损失予以赔偿,这部分赔偿的是医药费;

2、受害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应等级进行赔偿,这部分赔偿的是伤残赔偿金;

3、如果是下班后非受害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应等级标准赔偿,这部分需要看是否打算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打算解除的情形下,有三个一次性可以拿。

1、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2、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3、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对死亡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被害人是经过治疗后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下列费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关于机动车保险理赔标准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关于机动车保险理赔标准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关于机动车保险理赔标准 赔偿 限额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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