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房保险理赔情况报告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1个有关农房保险理赔情况报告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农村宅基地“有地有房但没证”,遇征收能获得补偿吗?
农村宅基地有地有房但是没有房产证,在农村这属于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我们农村,很多农民都是没有房产证的。
如果我们的自建房是符合农村合理规划,不是违建抢建的房子,我们农民都会得到合理的赔偿。现在我们这里因为要发展交通,发展新城区,很多村庄都进行了拆迁,农民都得到了拆迁补偿。在我们这里拆除房子赔偿金额是4000元一方,地基与每层楼层的赔偿金额都有所差别。
我们老房子也已经成了危房了,以前的房子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也不知道放去哪里了。我妈说,她嫁过来之前我爷爷就已经拿到了房产证,房产证在爷爷手里,现在我妈也不知道以前房子的房产证被扔去哪里了。
然后,我们在另外一处宅基地也盖起了房子。现在这间自建房是没有房产证,现在房产证改为不动产权证。而现在我们这里也办不了不动产权证了,听那里的工作人员说现在是暂停办理,而具体什么时候可以再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我们也是不知道的。但是,我们要知道的是,只要我们的自建房是合法建筑,农村遇到征地拆迁,我们就会得到说应有的赔偿款。
农村宅基地,在“有地有房但没证”的情况下,遇到征收时能否获得补偿,主要是判断该房屋的合法性,只要不是违章建筑,就应该依法进行补偿。但如果确定为违章建筑,那么是应该强制性拆除,并不能取得任何补偿的。
其实在农村,确实有很多无证农房,多数是由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比喻说祖上遗留的老宅基地,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不完善,或者政策执行不紧的时候,农民可以随意在上面盖房。因为这些宅基地在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之前,是完全属于私有的,此后虽然农村一切土地都收归集体所有,但对于村内的这些老宅基地,不管有房没房,农民和村干部仍然承认其原主,在上面盖房子是没人干涉的。这些历史遗留的老宅基地所建的房屋,虽然后来可能没有办理房产证,但也应该承认其合法归属,遇到征收是应该进行补偿的。
还有一些老房子,是后人继承先人的房屋,虽然多出一户一宅的规定,也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些房子都具有合法的归属,遇到征收应该给予补偿。
还有一部分农村房屋,原属于村集体,人民公社解体后,村集体将其拍卖给村民,这些房子都没有任何手续,因为当时大队或者生产队建房子,是不必经过审批的,集体决定就可以了。这些房子拍卖给村民后,无法办理房产证,但都会有当时拍卖交钱的票据,也应该承认其合法的归属,遇到征收时应该给予补偿。
还有一部分农村房屋,带有一定的违章性,比如说按规定应该依法申请宅基地再盖房子。但由于村里执行政策不严格,需要建房的农户和村里打个招呼,村集体允许,就建起了房屋。这些房屋,往往房主确实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但没有履行正常的手续,属于程序上的违章,经过补办手续后可以转为合法房屋,遇到征收时也应该给予补偿。
总之,在农村,大部分无证房是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具有其合理性,都不能算做违章建筑。只有那些不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或者虽然符合资格,但强占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房的房屋,无法转为合法房产,应该认定为违章建筑,在遇到征收时是不会获得补偿的。
农村的无证房较普遍,只要不是抢搭抢建的农房,在拆迁征收时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若辅助用房的,因不影响拆迁征收中的住房安置,不需补办产权证。
若是主体房屋且涉及住房安置的,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应先完成房屋产权的初始登记。
这是曾在农村从事过农房拆迁的笔者,结合当地现行政策和工作实际,给出的答案。
之一,关于抢搭抢建的认定。
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之下,房屋状况发生变化,极易进行比对。对于抢搭抢建,具体来说,可能会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早已划定的城镇规划区、园区发展区等重点区域,这类区域往往是也征地拆迁的重点区域,是早已停止农房建房审批的,是冻结了农房建设的,在这个区域内擅自占地建房、加层建房,都是抢搭抢建的行为。
(二)非城镇规划区、园区发展区等重点区域,因项目建设需要需拆迁的,这种情况就是群众听到风声后,以及停止农房建设审批后,突击进行无审批手续的建房,也是抢搭抢建行为。
第二,农村大量的存量无证房,在征收拆迁中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厨房、圈舍、柴棚、厕所等辅助用房,属于无证房的比皆是。这些辅助用房,大多都已建成使用多年,在征收拆迁中都会给予补偿。
(二)存量无证房的补偿,也是根据房屋结构、按面积计算补偿,只是无证房的面积过于大,超过有证房面积的比例过多时,有可能会涉及补偿打折的情况。比如,笔者这里对超过有证房面积50%的部分,会打八折进行补偿。
(三)存量无证房在拆迁中涉及住房安置的,应先办证。这是因为拆迁中的住房安置必须依托明晰而合法的产权。
笔者就收集了这样一个案例:张大爷两处农房,一处有产权证,一处没有,但在拆迁时他的无产权证的房屋被划入了拆迁范围,而有产权证的房屋却没有划入。为了获得住房安置,张大爷就注销原有的产权,而对无产权的农房重新办理产权,最后顺利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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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看房子是什么时候建好的,因为现在农村土地政策有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是在08年以后建好的房子,其实没有房产证,也能够拿到一定比例的赔偿,只不过不是全额而已,如果是18年以后建造的房子,一般不能够拿到补偿款,而在08年以前建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也能够拿到全额补偿。
其次就是如果农民是在自留地上建造的房子,因此不会有房产证,开发商也不知道该补偿给谁,所以没有房产证的农民,在征地拆迁的时候,想要领取的补偿款,需要去村里面打一个证明,证明这房子是属于你的,这样才能够拿到相关的补偿款。
如果房子是自己买来的,有合法的购房合同,买房子的钱已经给了对方,但是房产证还没有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补偿款就应该属于买房子的人,而不是卖房子的人,因为买卖合同已经生效,虽然房产证还没有过户,但是从法律上讲,房子已经属于买房子的人,所以在征地拆迁的时候,补偿款应该属于买房子的人而不是卖房子的人。
在农村农房拆迁的过程中“有地有房但没证”的情况不少,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也有很多,但在拆迁过程中是否能和其他村民一样平等的获得补偿,主要还是要看这个农房是否为违建,如果是合法合规的,只是因为某些历史原因,而没有办房产证,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如果是违规建造,就别说获得补偿了,恐怕还要拆掉。
在过去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很紧张,管理也没有如此严格,村里批了宅基地后,个人就找几个瓦匠木匠把房子盖起来了,盖完就住进去,也不知道要办房产证还有别的其他手续,这么多年一直住着,没有补办房产证,这种情况如果在遇到拆迁时,应该跟其他村民同等的获得拆迁赔偿。
前者说的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还有村民私自建盖的农房,又该如何赔偿呢?比如说村里按照宅基地的审批规定,给某户划分了130平方的宅基地,可是在盖的过程中,发现周围也没有人家盖房,地方很空旷辽阔,于是就自己把房子的四至都往外抻了抻,盖起来200平的大房子,这种情况下,如果村里集体拆迁一般是要发了,不过完全按照200平来进行拆迁赔偿未免有些不公平。
像这类“有地有房但没证”,并且地和房的面积大于应有面积的,符合规定的130平可以按照正常,多出来的70平米就不可能有这种好事了,顶多就是按照评估价格来赔偿,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这是指在原合法宅基地基础上抻出来的情况,如果是完全的违章建筑,那还要另说另讲。
像在基本农田上建盖的农房,山田野地里搭建的农房,都是得不到任何拆迁赔偿的,还要无条件的尽快拆除,退房还田,此时如果还想着要赔偿,那就真的是想多了,不让你倒找钱赔就不错了,还想着要钱,想啥好事呢。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农房保险理赔情况报告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1点关于农房保险理赔情况报告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农房保险理赔情况报告 农房 房产证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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