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查勘定损理赔的规定有哪些-保险法车险定损理赔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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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查勘定损理赔的规定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3个有关保险查勘定损理赔的规定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保险法车险定损理赔条例?
  2. 查勘完成后是不是就理赔了?
  3. 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员要求是什么?

保险法车险定损理赔条例?

一般流程都是像保险公司所说的,保险公司按事故责任赔付。不过今年保监会主推代为赔偿,就是保险公司不管事故责任,先把你车的损失赔给你,然后应该由对方承担的费用,保险公司再去找对方要。你可以向你的保险公司提出代为赔偿,你不说保险公司不会主动提出的,然后到保险公司签个代为赔偿的协议就行了。保险法规定,没有金额的限制。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之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六十二条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之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保险法车险交通事故怎样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的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车辆的投保险种不同,主要的险种是交强险及有关的商业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原则有: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所在的保险公司。通知保险公司不仅可以向其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还会告诉你如果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以免事后索赔时麻烦被动。

2、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施救,避免损失扩大。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放任或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的,经证实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3、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相关事宜。如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查勘、照相、定损。

4、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要超过理赔周期。

查勘完成后是不是就理赔了?

不能赔,还有别的手续。因为保险理赔是有一个完整的业务流程,首先,先勘察现场,轻微的碰撞损失可能现场就可以定出损失,如果事故严重,就需要到修理厂分解后定损,定损完成后就需要下一步流程进行核损,审核定损是否合理,各证件是否齐全。通过后才能赔付。

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员要求是什么?

理赔员条件:2年以上从事保险理赔或保险业务工作实际经验,拥有保险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理赔员工作内容:

1、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

2、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3、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

4、检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 *** 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

5、向客户及 *** 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

6、理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7、研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查勘定损理赔的规定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3点关于保险查勘定损理赔的规定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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