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安徽太湖车祸致12农妇遇难,若司机无力赔偿,受害家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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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黑龙江保险理赔案例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5个有关黑龙江保险理赔案例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安徽太湖车祸致12农妇遇难,若司机无力赔偿,受害家属怎么办?
  2. 200万全险撞死人赔多少?
  3. 安徽重大交通事故,遇难12人会获多少赔偿?由谁赔?
  4. 哈尔滨市供热赔偿标准?
  5. 经常看到保险拒赔新闻,大家调侃的“保险不保险”,到底有没有理赔成功案例?

安徽太湖车祸致12农妇遇难,若司机无力赔偿,受害家属怎么办?

黑龙江15死1伤的事故刚刚发生,太湖又发生了如此惨烈的12死1伤的交通事故,怎能不令人唏嘘?

皮卡能载人吗?当然不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货运机动车是不能载客的,而皮卡就是货车,司机用皮卡载客的行为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

因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讲,司机的行为无疑构成交通肇事罪。当然,除了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免除。

12条人命啊,司机怎么赔得起呢?就算买了保险,也不可能覆盖全部的损失。对于多出来的损失怎么办?当然得由司机自己承担了。可是,客观很可能是,司机根本掏不出如此巨额的赔偿款。

对于许多人来讲,如果无法通过诉讼等途径获得有效赔偿,对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根据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精神,如果因为无法得到赔偿,而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救助申请。

但司法救助是具有辅助性质的,并不是填平被害人一方的损失,因此,尽管可以通过该制度获得一定救济,但金额也较为有限。

这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交通安全的警钟要长鸣,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铤而走险之前,先问问自己,能不能承担得起可能带来的后果。

200万全险撞死人赔多少?

您好!关于“200万的保险,撞死人赔偿多少”的回复如下:

如果撞死人的话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要根据死者年龄、是农村还是城镇居民、被抚养人人数年龄等因素来确定。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是如果60周岁以上的,每超过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是在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的人数,以及被扶养人的年龄,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来计算,同样也是乘以20年,如果超过60岁的,每超过1岁减1年,超过75岁的,算5年。

安徽重大交通事故,遇难12人会获多少赔偿?由谁赔?

这是继黑龙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5死1伤后的又一交通事故,这次造成了12死2伤的惨剧。

先来说一下事情经过:9月5日下午,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路段,一辆运送除采茶妇女的皮卡车冲出道路,坠入约80米深的崖谷,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

黑龙江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安徽太湖车祸致12农妇遇难,若司机无力赔偿,受害家属怎么办?

和黑龙江交通事故相同的是,车上坐着的都是去干零活的农民,不同的是,黑龙江那个拖拉机司机也当场死亡,另一半挂牵引车司机也当场死亡,而安徽交通事故的司机是茶园老板,事故发生候老板的手机飞出车外,他找了十几分钟找到打 *** 报警。

这两起交通事故让人痛心,然而折射出的问题更该值得思考,因为他们都是附近的农民,切以中老年为主,平时靠打零工为生。

我是农村出来的,在我的家乡也存在打零工的现象,因为白天干活累,往往会起很早,几个人几十个人一起坐农用三轮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存在超载现象,且司机多为附近农民,还有无证驾驶的可能。

希望这两起事故后,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虽然讨生活不容易,但安全才是更大的啊。

下面我们讨论一下赔付的问题。

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因为目前只是怀疑刹车失灵造成的事故,还不清楚驾驶员有没有其他违规情况,所以尚且不清楚责任划分。

但,保险公司会是能赔付一定比例的,至于多少,还要看责任划分。

茶园老板会不会赔付?

这个是显而易见的。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茶园老板有两个身份,一是司机,二是雇主。

虽然这种在农村打零工的事情,不存在纸质劳动合同,但却是事实劳动合同,虽然是口头约定,双方雇佣关系是存在的。

且,老板还是肇事司机。

所以,绝大部分赔偿由茶园老板出。

至于怎么计算,要参考安徽当地的情况。

2024年太湖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仅供参考):

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城市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462280元;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161960元;

若受害人年龄在60岁-75岁之间的:

城镇标准为23114元x【20-(受害人年龄-60)】

农村标准:8098元x【20-(受害人年龄-60)】

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的:

城镇标准为23114元x5年=105120元

农村标准为8098元x5年=35805元

以上是主要赔偿部分。

若因为住院产生的费用,则根据票据赔付。还有亲属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需要由法院判定给多少。

另外,还会有2到3万的丧葬费,以及5-10万的精神抚恤费。

赔多少钱都无法换回亲人的性命!希望看到这起事故的亲们,告诉家乡的老人们,相比于挣钱,我们更希望看到亲人都在,一个都不少,平安健康的活着。

哈尔滨市供热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是根据《城市供热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规定的。根据该标准,供热期要求停热的用户,需向供热单位交纳2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

如果用户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

2024年哈尔滨供热赔偿标准是由居住室内离地面1米5高测温,测得室内温度低于18度高于16度赔偿每天热费的20%。低于16度高于14度赔偿每天热费50%。低于14度赔偿每天热费100%。

经常看到保险拒赔新闻,大家调侃的“保险不保险”,到底有没有理赔成功案例?

您好!首先告诉您一个数据,2024和2024年,全国保险业理赔金额均超过了1万亿,中国老百姓个人买保险已经超过了20%的比例,换句话说,已经有3亿人买了个人保险,您觉得如果保险不赔是常态,那保险业早就瓦解了。

那为何经常看到新闻说保险拒赔呢?因为新闻习惯性的报道“丑闻”,容易吸引大量读者,而超过一半的“拒赔丑闻”都是媒体不专业的负面报道,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众,现在的媒体对于保险案件的报道大部分都是不专业的误导性报道,从而老百姓看到标题“拒赔”都以为是保险公司的“套路”。

说到“拒赔”,绝大部分的都是合法合理的,试想一下,如果买保险没有拒赔这一说,那中国还有轻松筹吗?每个得了严重慢性病的人都去买保险,保险公司不得拒赔,那可不得了!

具体的保险的正解,和老百姓的误解我在我的头条号中有很多的解答,可以关注我,查看我以前的回复,您可以更了解真实的保险。


黑龙江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安徽太湖车祸致12农妇遇难,若司机无力赔偿,受害家属怎么办?

举几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案例1:防癌险不保险。

2024年4月,郭某投保了一份《女性高发恶性肿瘤疾病保险电子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本人,保险期为一年,法定保险金额50万元、保险费275元。

当年12月,郭某被确诊患有甲状腺 *** 状癌,并治疗。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次年3月,保险公司通知郭某,经查,郭某投保前,存在甲状腺结节但未如实告知,因此解除保险合同关系,拒赔。

事情闹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保险人应该对投保人进行引导,应列出询问项目,引导投保人对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项进行告知;告知的事项应是投保人所明知或应知的。投保人只需要尽到善意无过错,即使告知的情况与客观重要事实不符,也应认为投保人完全履行了告知义务。故判决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无效,需要向郭某支付保险金50万元及利息。

案例2:警察买保险,得癌被拒赔

郑州警察水树华2024年5月被确诊为肝癌,手术治疗后他得知,单位在某保险为他购买了职工人身保险。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竟告知他因以前有乙肝住过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而拒赔。交涉中,保险公司主管周某称,要想得到理赔得到法院告我们。后来,经媒体报道后事情发酵,某保险公司领导到单位看望水树华,双方就理赔一事达成协议。

案例3:自己压死自己,保险拒赔

哈尔滨齐齐哈尔一名驾驶员翻车后被自己的车压住,不幸身亡。车主购买了交强险。在理赔过程中被拒赔,拒赔理由是张某属于 “车上人员” 和 “被保险人”,不属于交强险对第三者的理赔范围。后双方闹上法庭。法院认为,张某的身份在事发时,从空间和时间上已经发生变化,不能单纯认为张某是“车上人员”。因此判令某保险公司理赔11万元。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黑龙江保险理赔案例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5点关于黑龙江保险理赔案例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黑龙江保险理赔案例 保险 拒赔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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