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保险到期还理赔吗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1个有关汽车保险到期还理赔吗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驾驶证扣分过期没有审核,开车出事故保险公司给理赔吗?为什么?
驾驶证过期期间开车出事故处罚,保险公司赔付吗
驾驶证过期后开车,按无证驾驶处理。
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出现事故划分责任和有证无证没有关系,主要看当时的实际情况,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无证驾驶会受到额外无证驾驶的处罚。
保险公司仍应赔付。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投保交强险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主要目的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基本保障,这种公益性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失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即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此体现了交强险保障受害人及社会大众利益的根本目的。即使驾驶员无证驾驶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伤亡赔偿义务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更不能以驾照过期为由拒赔,故在驾照过期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只是咨询,保险合同都有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拒绝赔付的条款。车主购买商业三者险后,如果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出险后保险公司赔还是不赔?看一下下面这个案例。
在一些商业保险的免责范围中,“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成为其免责条款之一。在一些车主看来,这样的条款是明显的“霸王条款”,那么该条款是否产生效力,下面请看一则近日盱眙发生审理的案例:
2024年9月13日18时许,郑某驾驶苏H3****轿车行至桂连路21KM处时,与原告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相撞,致两车损坏,原告受伤。该事故经盱眙县交巡警大队认定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入住盱眙县人民医院救治,共支出医疗费49769.94元。事故发生时,郑某持B2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29日。现原告向被告主张医疗费等损失。
另事故车辆在被告平安保险潍坊支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购买不计免陪,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现保险公司通过在淮安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网站查询郑某驾驶证信息,显示其驾驶证尚未审验,从而依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一)项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发生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来拒绝赔偿原告的相关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焦点问题是: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出险后保险公司是赔还是不赔?
审理中,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员持有的驾驶证处于逾期未审验状态,属于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责条款范围。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条款属于免责方面的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履行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
该案中,保险公司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就该条款对车主进行特别说明,车主对此亦不予认可,故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所以建议如果发生了就拿起法律武器来做弥补,如果没有还是不要触犯这样的条款,毕竟不是每一个案例都可以判赢的。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汽车保险到期还理赔吗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1点关于汽车保险到期还理赔吗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汽车保险到期还理赔吗 驾驶证 保险公司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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