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为什么会有保险冷静期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为什么会有保险冷静期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保险冷静期退款要经过银行吗?
银行买的保险,若是保单仍在犹豫期内,退保可以找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帮你联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也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 *** *** ,或者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保单、银行卡到保险公司营业点办理退保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的犹豫期最多15天,若是有退保需求,一定要在犹豫期内申请,否则会有损失。
为什么离婚冷静期可以通过?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某种程度上是对当前社会日益高涨的离婚率的一种回应。
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对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来说可能确实延续了痛苦,但这不等同于否决了想要离婚的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想要离婚的还是离得掉,可能只是时间上晚了一些,而这个时间所带来的痛苦持续的问题,也是可以通过别的途径解决的。但对于社会而言,挽救了一段婚姻、或者一个家庭,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想要去尝试一下。
离婚冷静期是一种立法层面控制日益趋高离婚率的技术,也是实践做法一种上升,更深层的是,立法价值中对婚姻神圣的尊重,对家庭维系的尊重。
曾经看到一句话写的比较认同:立法想努力的,不是那些存在着根本离婚理由的夫妻,而是那些或许可能挽救一下的家庭。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相比较设置一个离婚冷静期,我个人认为还不如设置一个结婚冷静期!
我接待过很多咨询离婚的当事人,更大的一个感触就是,决定离婚,绝对不是她们一时冲动作出的决定。因为,在要不要离婚这个问题上,她们已经冷静过不止一个30天了。
有些人,长期被家暴,却害怕离婚后变得更加不幸,于是忍耐着;
有些人,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于是带着孩子忍耐着;
有些人,一想到离婚,就要跟对方办手续、撕财产,实在麻烦,于是继续忍耐着;
这些“忍耐”本身就是一种冷静,而当她们作出离婚的决定,还要再去忍耐30天,等到能离婚的那天,不知道她们又会被伤害成什么样!
所以说,给离婚设置个冷静期真不是什么好事儿,如果婚姻注定要走向死亡,与其苦受折磨无法脱离苦海,不如趁早解脱,说不定还能遇到下半辈子的真爱!
离婚冷静期的出台,其初衷是为了防止很多人因为一时冲动而作出的离婚选择。但我却认为,如果真的想从根儿上解决离婚率逐年递增的问题,倒不如将“离婚冷静期”更改为“结婚冷静期”。因为要论头脑发热作出的决定,我想,很多人结婚的决定要远比离婚的决定冲动得多,毕竟现实中闪婚后马上闪离的真的不要太多!
由此可见,如果大家能在婚前冷静客观地看待一段感情,并且经过细致了解后,愿意与对方携手一生共同经营和维护婚姻,那么这样的婚姻,我认为多半是会幸福一辈子的。
反观那些头脑一热就结婚的人群,往往在婚后会出现很多三观不合或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发矛盾,久而久之则更容易引发离婚。可当这段并不合适的关系又遭遇了最新出台的“离婚冷静期”,那后果可能只会让两个人撕得两败俱伤,可最终呢,依然逃不开离婚的命运!
关于这个为题,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话说:“事出蹊跷必有因”,“存在即是合理”。作为新中国人民权利保障书《民法典》的颁布,其中离婚冷静期被写入法典。离婚冷静期被写入法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之一,现实生活中,冲动离婚事件频发。
在我们生活中,有人离婚是因为彼此之间生活习惯难以融洽相处,也有人离婚是因为家庭矛盾纠纷难以解决离婚,也有人离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
有数据显示,在办理离婚案件中,有一半以上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后彼此后悔,没过几天又来办理复婚。当然,也有的因为一时冲动离婚后,虽然心有悔意,但是碍于情面没有走到最后。
调查发现,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能够有效减少离婚。
第二,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过于简单。
虽然我国在婚姻登记事项中有明确规定,办理离婚业务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确保婚姻当事人是在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离婚。但是,由于很多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在离婚处理过程中,只看材料,不看夫妻感情,没有了解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可能感情复合的情况下就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最后,离婚不利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一个家庭也好、国家也好,想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谐稳定是其最基本的先决因素。如果一个家庭长期鸡飞狗跳,国家混乱不堪,那么怎样实现健康发展?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讨论,从个体主义角度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离婚自由、个人自由,较大的概念可能甚至讨论到人权的问题,讨论到可能一次失败的婚姻对当事人所造成的痛苦和人生轨迹的改变等,但这只是看问题的某一种视角,并不是全部。
那么,可能存在的视角是什么呢?或许,在这里我想提到的一个角度是,从社会角度或者从某种集体的角度来看,而非仅仅是关乎于个人,关于这一对失败的婚姻的当事人之间的种种恩怨纠葛。
从一种社会角度或者团体角度来看,立法是要保护个人自由的,保护个人权利的,尤其是民法这样的一种私法法典,更是私人权利的保护圣典,但“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是有限度的,从现代角度来看,对自由的限制采取一种法律的形式而非个人权威或者宗教等其他形式更符合文明的趋向。
婚姻的问题虽然从立法技术的角度讲,它可能被编入到侧重于保护私人权利的民法典中,但是婚姻的问题却并不仅仅只是私人的问题,因为每个独立而又陌生的人通过恋爱、相识走入到婚姻,一个新的重要的而可能完全不同于个人的一个新的概念就显现出来了,那就是:家庭。
家庭的意义,从个体角度看,家庭是个人连接、结合的港湾,给每个独立而又孤独的人以一种安全感,再大一点说,可能是婚姻双方两个家族甚至是多个家族间的连接;但是家庭也有另外一个向度,那就是家庭是社会组成的一个重要中介单元,它跨在个人与社会中间,成为一个重要的连接点,于社会而言,家庭的存在,可能是经济单元,因婚姻而连接的个人、家族在某种意义上会降低成本,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家庭可能也是社会稳定的孵化器,因婚姻而产生的感情连接,内部的纠纷和矛盾缓和机制,对社会、社区的稳定、安全也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更高的积极作用;
所以,“离婚冷静期”是一种立法技术,可能是实践做法的一种上升,也可能是对当前高离婚率的回应,但更深层的是,立法价值中对婚姻神圣的尊重,对家庭维系的尊重,“天不变道亦不变”,即使没有“离婚冷静期”,在这样一种观念的指引下,也会有其他的立法安排,实践的意义在于它会检测某种实际的制度设计对于实现这样一种观念的有效性,从而改变当前的设计,或者从根本上改变这样一种观念。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为什么会有保险冷静期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为什么会有保险冷静期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为什么会有保险冷静期 离婚 冷静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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