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担保和保险相同吗为什么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5个有关担保和保险相同吗为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什么概念,是否一回事?
保证保险从广义上说,就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
保证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有何不同?
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相应的,信用风险即违约风险,狭义上是指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按时还本付息使债权人受损的可能性,广义上则指履约义务人不能或不愿按约定的条件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使权利人受损的可能性。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都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履约义务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信用保险的信用风险主体为履约义务人,且权利人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
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后,国务院随后于198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中将保证保险确定为财产保险险种。在此前提下,保证保险与传统财产保险仍然有着严格的区别,故一般认为保证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
合同主体:
保证保险涉及三方的利益关系
在财产保险中,通常认为当事人一般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仅作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而保证保险作为义务人应权利人的要求向保险人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其合同的关系主体涉及三方:除保证人作为保险人、履约义务人作为投保人外,还包括权利人这一被保险人。
这意味着,被保险人是积极参与保证保险合同关系的:虽然被保险人不一定在保证保险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其权利和义务。如在工程保证保险中,被保险人有义务配合保险人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投保人履约情况及建设工程款项的资金流向等事项实施核查;被保险人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对施工项目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到,保证保险不仅仅是对于信用风险的转移,更能调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积极性,达到降低违约风险的目的。具体而言,一方面保险人会在事前对投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其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方予以承保;另一方面会在事中督促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履行,并在投保人不履行义务时代为履行或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合同客体:
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具有特殊性
依据《保险法》,保证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害关系。
从利益性质看,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属于消极利益。保险利益包含积极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安全存在所享有的利益)和消极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的不安全存在可能遭受的损害,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安全存在的情况下并无积极利益)两类,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属于消极利益,且既存在于投保时,也存在于索赔时。
从受损角度看,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属于间接损害。财产损害包含财产利益的减少(直接损害或积极损害)、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间接损害)、因为承担损害责任而发生的不利益(消极损害)三种,保证保险中对被保险人债权的损害属于间接损害。
一般财产保险多偏向对于财产利益的减少而提供危险的化解,而保证保险合同的客体则是财产利益应该增加而未能增加时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损害。相应的,保证保险合同对于预期损失的计算更为复杂,保险费精算基础也截然不同。
损失补偿: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享有代位求偿权
《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依据损失补偿原则,财产保险的保险人对风险进行赔付后,对于法律确定的责任享有代位求偿权。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依法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保证保险中,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并可在缔约时,从投保人处取得反担保。而作为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在保证保险中赋予保险人代位追偿权,也符合公共道德与公平原则。
如在工程保证保险中,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可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请求赔偿的权利;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偿金。
不难发现,基于特殊的保险合同主体、保险合同客体和代位追偿权适用对象,保证保险和一般财产保险具有较大差异。这也是保证保险的独特魅力:债权人将信用风险转移至保险人,由保险人自身独立承担风险;其保险费的实质,也是被保证人因使用保险人的信誉而支付的一种手续费。
保证保险是信用保险的一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意外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其中信用保险包括保证保险。但保证保险和一般的财产保险又有明显的区别。下面从几个角度分析。
首先,从投保的程序来看。一般的财产保险,包括人身保险,在投保时流程都差不多,一般要经历填写投保单,核保,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下发保险单或保险合同等程序。而保证保险一般只填写投保单后给一份保险单,投保程序简单。
其次,在一般的财产保险中,只涉及到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两方的当事人,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但保证保险中,会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分别是义务人(投保人),权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从法律关系上说,一般的财产保险只涉及到保险法律关系。但在保证保险中,分别涉及到:投保人(义务人)与被保险人(权利人)的法律关系,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关系,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担保关系。所以,保证保险更复杂。
再次,风险不一样。普通的财产保险,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后,风险完全转移至保险公司,虽然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赔偿后可以向相对方追偿,但追偿成功的比例不高,这意味着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实实在在的风险。但在保证保险中,投保人(义务人)一般都提供了反担保。如果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后,还可以向已经提供反担保的投保人追偿。这说明承担风险的依然是投保人(义务人),风险并没有转移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实际上是作为担保的服务费。
最后,从适用法律上。一般的财产保险适用于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于合同法(民法典)的规定。但是保证保险不一样。各省对于保证保险的适用法律有所区别。有的是先适用保险法,保险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于担保法(民法典);有的是则直接认定保证保险实质上为担保合同,适用于担保法(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更高法院也仅仅在一些回复函中做出了解释。即便现在也没有专门规定保证保险的法律。
综上,保证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又区别于一般的财产保险,它更加复杂。
保险贷和网贷一样吗?
不一样,目前对于保单贷款的额度比较常见,取一定数额的钱、还需准备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保单现金价值越高可以贷出越多的款。有现金价值,也要看银行给你的贷款,我强烈建议大家了解一下。例如,的保单贷款的流程:将贷款所需资料准备齐全,的保险单抵押给保险公司。而日网贷则是对个人资质1审核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有什么异同?
⑴保险合同涉及的当事人不同;
信用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保险人和权利人,权利人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保险人与被保证人、权利人三方,被保证人为投保人,权利人为被保险人。
⑵保险性质不同;
保证保险属于担保行为,保险人出借的仅是保险公司的信用,而不承担实质性风险。
业务员为什么要担保人?
营销员都是 *** 制的,代表公司开展工作,一切都是严格规定,这样大家都放心,那你就找一个担保人盖章嘛!都要的. 所有保险公司为了不该发生的风险所承担责任,保险公司都有的制度。
你好:每家保险公司都需要担保,有司内担保和司外担保,这是保险公司的制度。
因为是 *** 制,需担保人担保是正常的 乌龟的 *** ---规定 不只是平安,每家保险公司都是一样的。
所有的金融行业都是需要担保的。
因为诚信。
这个社会还没有达到很高的诚信程度。
况且,金融行业是充满诱惑的领域。
请理解! 所以公司都一样 避免道德风险吧! 呵呵 你的推介人就是你的担保啊 呵呵 那就找个推介人 业务员代表公司展业,最终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公司。
需要担保还是出于诚信的考虑。
据我所知其他保险公司也是要担保人的啊,不仅仅是平安公司哦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担保和保险相同吗为什么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5点关于担保和保险相同吗为什么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担保和保险相同吗为什么 保险 被保险人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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