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保险投保理赔案例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5个有关汽车保险投保理赔案例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违章停车致第三方事故赔偿案例?
因为违停导致事故发生的,交警裁定违停车辆有责任,并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违停车辆的保险公司是正常理赔的,不能因为违停而拒绝赔偿。 上面说的是交强险,商业险要看是否投保了不计免赔,要是有车损,有三者,有不计免赔,商业险也是正常赔偿的。保险公司要是因为违停拒绝赔偿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正常赔偿损失的。
可以说出你听过的或者自身经历的理赔故事,分享给更多犹豫买保险的人吗?
之一份是一张学平险保单,本身就是一张人情单,看面子买了一份,出险后怀着忐忑的心情打了报案 *** ,当我送去理赔通知书,激动的不知说啥了。。。。,实际情况是17号报案,3月19号递交理赔资料,次日理赔到账!客户非常满意,第二张花费1700,报销1501,都是意外医疗费用报销!感谢客户的信任,我的快乐就是用本职工作为客户分忧解难!
这不是听说,是亲身经历的事情
大约是2024年的时候,我又遇到了一件事情,才是我对保险的态度有了改变,单位一个小领导,山东章丘人,连续好久发烧不退,最后被诊断出白血病,从开始治疗到骨髓移植,前后大约花费了一百多万元,不幸中的万幸,除了社保,单位有补充商业医疗,加上单位的两次捐款,一百多万家里几乎都没有出费用。不幸的是最后因为骨髓移植起到排斥反应,在患病一年零两个月后,他还是不幸离世了,那时他刚28岁,刚完婚。
虽然疾病没有治好,但生病总是要治疗,无论年龄大小,如果没有商业医疗,这百万的医疗费用,在他走后,只能就给年迈的父亲和母亲,还有一个做护士的媳妇承担。那时我就感觉疾病和意外没有性别之分,没有年龄之分,没有尊卑贵贱之分
此事之后,公司员工纷纷要公司增加商业补充医疗的保额(因为前后捐款两次,整个公司都关注这个事情),但是公司最后以商业补充是公司福利,需要董事会同意再决定,但是迟迟没有回信。这样我的之一份百万医疗(某安人寿的)保单产生了
保险就是保障风险,没有风险更好,这正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即使发生风险了,留爱不留债,没用上保险整明我们很健康岂不更好
做过七八年的寿险理赔工作,在实际过程中真实感受到很多客户受益后的感激,也感受到一些客户的无奈。寿险理赔相对于财产险理赔来说,赔付金额更直接,借助医保的平台,医疗费用报销也不复杂。理赔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投保前,销售误导更是占了主流,客户往往只是听信了业务员的宣传,不看合同,现在的业务员又是快速上岗,被当做客户来开发,业务员都不专业何况于客户?片面追求业绩忽视了客户的权益!
保险人人需要,理赔有法律法规监管,没有哪家公司敢拿自己的口碑当代价,除非这家公司能够控制舆论,这也只有塔尖上的公司能够做到。手续齐全,属于责任范围,各家公司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赔付到位。
做为客户,要做的就是多看一眼合同!多长点心!保险理赔依据的是合同,不是品牌不是谁说什么,长期寿险拿到合同后还有十天 十五天 二十天不等的犹豫期,如果听业务员说的与合同记载的不符可以全额退款,最多扣十元工本费。
五五责任事故如何理赔案例?
五五责任事故的理赔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由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轻微伤没住院的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轻微伤没有住院的赔偿规定是误工费用的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定残后,受害人将根据伤残的程度,得到残疾补偿金。收入状况根据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对此受害人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合法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收入),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完税证明、工资单等证明材料,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另外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受害人没有提供前述材料就一律对其误工费不予支持,显然与法与情相悖。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如果同样对其按照全部收入(工资)进行赔偿,受害人将得到双重收益,这与侵权法的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不符。
三方事故无责赔付成功案例?
(一)案情介绍
2000年2月21日,某公司投保了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行驶路上,车辆轮胎碾碎玻璃瓶飞溅造成一行人脸部受伤。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勘查、处理,认定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只作经济调解,由车方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等1200元。后来该车所属公司持有关单证、材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二)分歧意见
保险公司在受理此案后,就如何处理这起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案,存在几种不同的意见:
1.拒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也应分担对方百分之十的损失。”该车司机在此案中既无过错责任,对行人又没造成重伤。事故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由此产生的车方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2.赔付对半
理由是此事故的发生虽然无过错责任,但事故的发生是由该车行驶造成的,有因果关系,考虑伤者与此事故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可以按50%赔付。
3.全额赔付
理由是在这起事故中,该车虽然没有过错责任,但行人张某的受伤是由其造成的,该车对此要负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按全额赔付保险金。
(三)案情分析
这是一起“无责有关”的第三者责任赔偿案。在此案中,该车虽然没有过错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虽当事人没有过错,但造成对方的人身伤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也应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可以断定该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根据当时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因此,此案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保险金。
(四)案例结论
由于被保险人在行驶车辆过程中,非故意的、客观的、不可预见的造成第三者直接损害的意外事故,都应该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予以全额赔付。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汽车保险投保理赔案例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5点关于汽车保险投保理赔案例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汽车保险投保理赔案例 理赔 赔偿 赔付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