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风控手段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5个有关保险理赔风控手段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会影响保险理赔吗?
简单说,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依据监管,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更低偿付能力。翻译成白话,有多大能力,就办多大事(卖多少保单)。
再翻译成财务语言,即认可资产减去负债后,极端情况下,当所有保单都来找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没有赔付所有保单的能力。
在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00%,才算基本合格👇
不足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
充足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
充足I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
也就是说,全部保单都来理赔,保险公司至少能赔1次;若偿付能力达到300%,那至少能赔3次。
但若偿付率不足100%,就将被保监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视情况,保监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如下整改
偿付能力是不是越高越好呢?
也不尽然,偿付率的高,某种层面体现了这家公司的资金利用低(像前述的10条措施,大部分都和“怎么花钱”有关系)、产品性价比相对较低,以及作风偏稳健。
不好理解?其实挺简单。
如前文所说,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而每一张保单,由于都存在理赔的可能,对保险公司来说,其实都是负债。
因此,保单的销售情况、产品性价比的高低,以及风控意识,都能影响偿付率的高低👇👇
1)产品卖得少,相当于负债低,反之,偿付能力就会高
所以,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或竞争力不强的公司,在偿付能力上,排名反而会比老牌的、竞争力强的公司更高。一些新开业的,偿付率甚至高达1000%。
2)产品性价比高,比如同是重疾险,A家的比B家的,保费更便宜,保障范围更全面,导致A比B更畅销,结果反而会降低A的偿付率。
至于作风的问题,像前海人寿、恒大人寿,前期作风激进,卖出了大量中短期的万能险(前海人寿的万能险销售占比,高达80.2%),严重影响了其偿付比例。
在被禁售万能险,以及保监会入驻后,两家公司低调做人,偿付能力均有明显上升。
03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产品还能买吗?
那,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买保险时,需要关注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吗?
在大白看来,既需要,也不完全需要。
说需要,是因为偿付能力能反映一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将偿付能力和产品本身结合,进行综合判断,属于投保时,更谨慎的做法。
说不完全需要,则在于,会去关注偿付能力的,无外乎担心两点:1、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2、未来会不会顺利理赔。
理论上,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而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公司从2家发展到现在的上百家,期间经历多次全球金融危机,却未有一家破产倒闭。
原因呢,大白觉得有4点:
1、保险牌照稀缺
在中国做保险,实力得强,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个亿;若是股东,则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
此外,还必须拿牌照,导致牌照既稀缺、又抢手——去年保险牌照最火爆时,几百家排队申请,既如此,怎么舍得让保险公司破产?
2、再保险机制
简单说,为了分散风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向再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即保险公司让出一部分保单给再保险公司,如果出险,再保险公司要一起赔。
像“911”这样百年难遇的大灾难,保险公司一共赔了268亿美元,其中有超过六成是由再保险公司承担的。没有这层缓冲机制,很多保险公司可能直接赔破产了。
3、保险保障基金
即使真有保险公司走到破产边缘,在我国,还有保险保障基金出马。
像安邦,以及之前同样被接管的新华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都是由保险保障基金出人出钱在打理,直到找到愿意接盘的,保险保障基金才会退出。
比如新华人寿,最终是由实力派央企——中央汇金接盘,目前发展得很不错。
4、国家承担不起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
有人想问了,那万一没人愿意接盘,保险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保监会对此也是有措施的👇👇
如果一家寿险公司破产,它的所有人寿保险合同,必须 *** 给其它寿险公司;
如果没公司愿意接收,保监会会强行指定一家公司来接收。
若接盘方赔付能力也有限,保险保障基金还会提供救助:
1)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 *** 后保单利益不超过 *** 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2)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 *** 后保单利益不超过 *** 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若是非人寿保险合同,则保单持有人损失在
1)5万以下的,全额救助;
2)5万以上的,且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90%,为机构的,救助80%。
注意:
去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其中有提到:
降低万能险、投连险的救助比例,救助金额以 *** 后保单利益不超过 *** 前保单利益的70%为限。
虽只是征求意见,尚未落实,但传递出的“保险姓保”的信号,很强烈。
总之,即使保险公司没了,只要保险合同没到期,依然受法律保护。
这里大白想提醒大家的是,由于我国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过,所以以上救助措施,严格来说,只能算是定心丸。万一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险保障基金也可能无法兜底。
但真到了这个地步,国家也不会坐视不管。就像08年,美国 *** 救助频临破产的AIG(美亚保险)时,美联储主席伯南克无奈说的那番话:“ *** 别无选择,只能使之稳固,不然,不仅影响金融体系,整个美国经济都将面临巨大风险”。
所以,与其说保障基金给我们兜底,不如说有国家给我们兜底。而权衡利弊,大白想说,还是祈祷保险公司别破产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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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 (微信公众号:大白保)
十年以上保险行业从业经历,为大家提供保险知识的普及。欢迎关注!
对大单有影响,小保单影响不大。比如涉及百万以上甚至上亿的保额,尽量不要去小公司,大额赔款,财险人保,寿险国寿,超级爽快。小公司就是会脱款。但是小额都一样的,甚至小公司人员不忙,更快一点
这个问题要分开来看,一个是保险的公司的偿付能力,另一个是我们的保险理赔是否会收到影响,也就是影响的因素有哪些。最后还要看两者是否有必然的联系。
之一,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那就是我们的保险理赔会受到影响吗。答案是否定的,可以说几乎是不会受到影响的,起码达到我们心中认为的那种完全不赔的情况是不可能的。因为什么呢?保险公司在收取了我的保费后,不论是用于什么方面,都要留出本身的大部分来放在家里不动,这部分钱叫作准备金。来起到客户的财产不至于完全流失的情况。那他会不会自己私用呢,反正客户又看不见,答案同样也是否定的,因为在中国,整个保险行业都受保监会的监管,保监会有权保障并行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所有保险公司没有一家例外,都在其监管之内,如有违反,保监会可依法查处。
第二,就是我们所说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首先一家保险公司的成立是非常严格的,必须具备更低两亿元的资金,然后申报审批,在获得相关资格证书后,在保监会的同意下才能成立保险公司。所以一家保险公司对客户的偿付能力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但市场竞争如此激烈,难免有些掉队的,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如图片中所展示的那样大额亏损。但消费者同样也不同担心,保监会也就是保妈是不会允许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倒闭的,如果是亏损的单位,保妈会指定一家实力雄厚的大的保险公司来兼并或者托管亏损单位,相应的我们消费者的保单也会被接管过去,继续生效,继续享有法律和保障效益。对老百姓的理赔没什么影响。
第三,就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难道真的就和老百姓的权益没关系吗,尽管有保妈在后面垂帘听政。答案也不是肯定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直接反应的就是一个保险公司的实力问题,资金雄厚,服务完善的保险公司就是想倒闭估计也难,而一些私人经营的小的保险公司虽然产品资质什么的都过了审核,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但后期的服务,也就是理赔能力的实行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在面对竞争,抢占市场而自己做出的一些利益性条款的改变来吸引消费者,而这些不符合规定的东西在其倒闭后,是不被承接公司所认可的。在这里我们消费者的利益不就是受到损失了嘛。所以,大家在选择保险的时候,尽量去挑那些大的保险公司的产品,比如说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这也避免了像图中那种情况的出现,也避免了购买后产生多余的烦恼。
以上即个人观点,有不同意见的欢迎品论点赞。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百。
如果达到不到偿付能力的,保险会会让保险公司增加资本金,限制其业务范围,限制向股东分红,办理再保险,限制资金运用形式。比如,拍卖不良资产, *** 保险业务,限制商业性广告,停止接受新业务,限制增设分支机构等等。
这对理赔的影响还是很小的。1.理赔不是大规模同时发生的。理赔在总保费收入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2.保监会的监管,如果再保险业务,是指将其中的保险业务,在转接给其他的再保险公司,减少风险。3.对于分红型的产品,分红可能会比较低甚至没有。
1. 对保险消费者而言,在投保时候,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作为参考,是没问题的,但更重要的是搞清楚偿付能力是什么。简单来讲,保险公司的资产在满足所有预期保险责任(即负债)之后,还会多出来一些钱,监管机构往往规定更低要多出多少钱(即要有一定的安全垫),实际多出的钱与监管要求的更低值相比,就是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见,这个充足率是用来衡量安全垫的厚薄的。
2. 偿付能力充足率并不是越高越好,合理水平即可。目前,根据我国监管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00%就合格,150%以上就很不错。对于业务发展快速的公司,监管对其更低安全垫要求通常快速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往往呈下降趋势;反过来,新公司因为业务规模较小,资本金相对充足,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在百分之几千或以上。显然,偿付能力充足率高或者低,需要看背后的原因。
3.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动态指标,是监管机构最为关注的指标之一。如果低于警戒线(例如150%,或100%),就要关注,甚至责令保险公司注资,或要求保险公司做一些“开源节流”的管理动作,以推动偿付能力充足率回归到充足水平。所以,在监管机构的强监管下,保险消费者也不用过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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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评估要多久?
现在在保险公司的估损都很快,一般情况下都在一两天就下来了,复杂一些点的也就在一个星期左右。最长的时间不会超过20个工作日。像这种车子碰石头,一般的刮蹭,轻微交通事故,应该会很快的。再说现在也有快速理赔中心,几个小时就可以理赔结束,
支付宝碎屏险风控规则?
支付宝碎屏险的风控规则包括以下几点:
手机IMEI号是重要的核验因素。这是手机的唯一识别号码,必须确保提供的IMEI号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可能无法获得理赔。
在保险期间内,同一手机只能投保一次,一个支付宝账号只能为一台手机投保。
本产品限支付宝账号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支付宝用户购买。
本产品生效时间是投保成功之日的第31日零时开始。
保险期间内,首次出险并获得赔付后,本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已经理赔的不允许退保,退保要收30%手续费。
维修后保修180天为“非人为导致的屏幕质保”,即维修后屏幕在180天内因非人为因素再次出现问题,支付宝碎屏险不再提供保障。
支付宝碎屏险提供的保障是更高赔付价值1000元的手机碎屏维修服务,而不是直接赔付现金。
对于一些特定情况,如手机屏幕已经碎裂、手机曾经私自或在非官方售后服务机构拆装或维修、手机唯一码有涂改或缺失、各型号异形屏幕手机(如三星S6edge、S7edge)、使用时间超过3年的手机等,支付宝碎屏险可能不提供保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支付宝 *** 。
保险营销转型的方向在哪?
保险营销转型,我认为就是从推销转型为服务,通过服务产生价值。
一、现行保险营销体制下的弊端在哪里?
1、保险公司错位: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研发产品和售后服务,但是,由于产销没有分离,保险公司自己的销售队伍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并且在金字塔式的组织架构下,为完成业务指标, 产品同质化严重,没有真正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满足消费者的保险需求。
2、 *** 人错位:专属保险公司的 *** 人为了完成考核业绩,强买强卖,王婆卖瓜,销售误导常有发生,而 *** 人价值的源泉来自于客户需求,所以为客户服好务,才是 *** 人的根本。
3、消费者错位:很多时候,消费买保险买的糊涂糊涂,没有真正发现自己的需求,往往买保险是一种跟风,一种人情,一种盲目人性,这给未来的家庭生活造成来隐患。
二、保险营销转型大势所趋
保险,作为金融的三架马车之一,人人拥有商业保险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保险营销的转型大势所趋,这是保险行业发展到今天的必然,尤其我们国家金融对外的全面开放,国外将有大批的保险主体进入中国市场,保险营销要从市场出发,从客户需求出发,做好服务,才能实现价值。
三、保险营销转型的建议
服务先行,任何营销都离不开服务,服务是营销的根本。那么,保险的服务是什么呢?一定不是返佣、不是送礼、不是请客户旅游,而是实实在在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这个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是拍脑袋,不是因为 *** 人需要业绩,而是根据每个客户的需求,解决和转移风险隐患,以小博大。
营销就是要给客户很明确的服务价值,给客户非常好的期望管理和价值管理,做好内功,围绕客户价值进行创新,和客户一起成长,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专业化、整合化的服务。
只有通过精准服务,才能给营销带来经久不衰的活力和价值。
找准定位,持续推进
此处所说的定位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身职业发展方向的定位,另一方面是目标客户群体的定位。
从职业发展方向来看,保险中介业有不少选择,从所代表利益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保险公司的 *** 人,比如成为某家保险公司的金牌业务员,再比如成为某家保险公司旗下更大的 *** 人团队长;另一类是代表客户的利益,比如成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的保险经纪人。其实还有第三类,就是完全代表自己的利益,哪家公司给的佣金高,就推荐哪家公司的产品给客户,本人对这种损害客户利益的行径,是非常的不齿,不建议作为职业发展定位。
从目标客户群体来看,选择也不少,按展业模式可以分为个人业务、职域开拓、联盟营销等,按客户财富可分为超高净值人士、高净值人士、中产阶级、大众富裕阶层和大众客户等,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目标客户定位,以便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
总体来讲,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正在逐步转化为真实的保险购买需求,我们可以看到,主动问保险、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了,也就是说,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正在日益增长,市场蛋糕在越来越大。希望保险营销员们能够找准定位,通过提升专业水平,提高职业道德水准,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尊重,把握住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成就一番事业。
你如何看待保险公司的开门红?
保险公司的开门红就是每年保险公司在1月份2月份的时候做的一次大的营销推动动作。目的非常的单纯,就是销售保单。
至于题主在说明里面说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是那是年金险的普遍现象,在保险业看来不足为奇,毕竟保险公司每年是有任务的,而年金险有可以快速的获取大量保费。
从客户角度来说也是一个双赢的过程,毕竟现在购买了年金保险就等于给自己或者是孩子存了一笔确定的现金。
保险公司的开门红是保险业每年的定期狂欢
岁末年初,正是人们资金回笼的时候,现在的客户有较高的购买能力,可以购买一些交费比较高的年金险,所以保险公司抓住这样的机会就实时的推出了各种理财型的产品投入到市场中,为的是可以在短期内销售大量的保单,助力全年任务达成。
一般保险公司在这个时候会有大量的费用投入,营销的方案也会比较多一些,其实这个对于客户来说意义不大。
很多保险的业内人士说,每年到了1-2月份的时候,我国人民是最健康的,因为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推动健康险的销售,全部是年金险。
保险营销讲究的就是一个氛围,只要氛围到了,所有人都会去找可以购买年金险的客户,保费自认而然也就多了。好多保险公司都会喊出一个口号“用一个月的时间赚一年的钱”!所以在这个时候保险公司追踪的也特别的勤快,业务员拜访量也特别的大,就是为了借势多销售而已。
很多公司为了造势,会弄什么“秒杀”“限购”“停售”等等噱头来促进销售氛围!
说实话,保险公司的开门红和客户真的没有多大关系!
开门红期间销售的年金险和平时有什么不同?
说实话,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开门红期间大家都在销售年金险而已。至于要不要买年金险,主要是看自己的需求。
年金险的主要作用就是强制储蓄和未来的现金流!
保险是一份合同,一旦约定交费期之后,就必须要履行交费义务,如果中途退出,对于客户来说,损失还是蛮大的,所以很多购买了年金险的客户就会强制的为自己或者是孩子储蓄一笔钱。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很难存的住钱,但是通过年金保险的强制储蓄功能这种他律的方式就可以实现。
另外的一个作用就是现金流,现在的年金险都是可以返钱的,就是到了一定的期限之后(一般是五年)会按照保险合同,每年返多少钱,而这笔返还的钱不领取会进入万能账户二次增值。进入万能账户的钱可以按照监管规定按需领取,但是必须是在约定的范围内领取。这种方式就是通过人为的方式为自己或者是家人建立了一份现金流。
关于年金险和万能账户的一些知识
年金险就是合同生效之后,保险公司每年按照约定返还一部分现金的保险。此类产品的责任非常简单,就是返钱。有的是按照基本保额返还,有的是按照所交保费返还。这就是保险业务员经常说的固定收益,返还部分是写在保险合同里面的,以后必须按照合同执行,这个是可以保证的收益。这个收益可以进入万能账户,也可以做现金领取。
万能账户,自从2024年9月30日以后,银保监明确规定,万能账户的领取必须按照所交保费的比例领取,最多不能超过所交保费的20%,这个是刚性规则,不可逾越。
很多人觉得这样不是很灵活,不能满足大额资金的灵活运用,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保单贷款。万能账户里面的账户价值是可以做保单贷款的,只要不超过账户价值的80%就可以,等这笔钱回笼之后就可以再还进去,并不影响万能的收益,万能结算还是按照保单贷款之前结算的。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一般规定,至少半年要结算一次利息。
如果觉得资金还是不够,可以将万能账户解约,将万能账户里面的资金全部取出。当然万能账户解约以后就不能再享受万能账户的结算利率了,如果保险公司的投保规则允许,还可以再组合一个万能账户,重新计算。
万能账户都会设置一个保底利率,现行的保底利率在1.75%-3%之间,尽量选择保底利率高一些的,因为保底利率也可以称之为保证利率,无论未来保险公司发生什么,保险公司的万能结算利率不得低于保底利率,因为保底利率是写在合同里面的。
浮动利率,就是保险公司每个月都会在其网站公布的实际结算利率,现在市场上的实际结算利率层次不齐,低的有2.2%的,高的有6%以上的。万能结算利率是可以随时调整的,主要和保险公司的整体万能账户收益率有关。
老炮建议:购买年金保险就是为未来做的一种资金的准备,是一笔确定的资金。万能账户是一个锦上添花的过程,毕竟返还的部分如果不做领取,这笔钱放在保险公司也就是存着,还不如组合一个万能账户,让其增值!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理赔风控手段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5点关于保险理赔风控手段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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