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死亡保险理赔多少年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3个有关老人死亡保险理赔多少年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老人事故去世,赔偿款70万,继母、继女、继子与我平分,妥吗?
遇事冷静
遇事冷静心不惊,
挑拨离间话别听;
自己做主处理好,
信了谗言受害深。
提问:老人事故去世,赔偿款7O万,继母、继女、继子与我平分,妥吗?
首先不说妥与不妥,关键问题就是看你的家庭内部人员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继母是老人的妻室,应该是正式是一家人,所以说继母都应该分得赔偿款的一份子。
二,继女、继子两个来说,承认了老人是他父母式的,称呼喊父亲,虽然未换姓改名,总是以父子为关系式,也该得到赔偿款的一份。
如果继女与继子,不承认老人是继父,这个方面来说,是没有继承权,赔偿款你愿给与不愿给是你自己安排。其次,你愿意给他们多少都无权干涉,因为你是正式继承人,继承权也在你的手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律有其中条款,直系财产应由正式继承人处理,其他人只有建议权,没有主动权。
继母、继女、继子与你,为几者之间有几种区别的。继母是无条件应得赔偿款,继女、继子如果改名换姓,所有的赔偿款无条件要均分,因为改名换姓了,也就是宣布是一家人,没改名换姓,主动权不能放弃,放弃了主动权,就是丢弃了一切。
总之一句话,做任何事情都要凭良心做事,几个姓氏一家子的情况是不会少的,关键是各人不能存在各人的想法。
看继母与你父是否领结婚证
如果你继母与你父仅是同居搭伙过日子,从1994年2月起法律不承认事实婚,不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父的赔偿款她们几人没份。
如果你父与继母办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护,这位女性就是你法律上的继母。她成为你继母时,你如果是未成年人,她对你抚养教育,形成抚养关系,你继母与你继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关系的规定。反之,你继母带来2个孩子未成年人,你父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事实,形成抚养关系。你,继母,继女,继女都有分配你父赔偿款的权利。
如果你父与继母再婚时,继女继子己经成年,不属于抚养对象。她俩对你父的赔偿款无权分配。
道路交通死亡赔偿款,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办理丧事亲属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4个部分构成。怎样分配赔偿款?
赔偿款不等于遗产,赔偿款由之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一般平均分配。无之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这70万赔偿款由你继母,你,继女,继子4人均分,每人分得17.5万元。如果继母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也就是无养老金,也可适当多分,继女,继子未成年,也可适当多分,你如果成年,有工作有收入,适当少分。至于适当多少,你们4人协商。
继子、继女从小和继母一起陪伴继父走过多年岁月,是他们给了继父一个家庭——虽然他们平时只喊继父"哎",虽然他们在继父住院期间只去看望过一回(但继母照顾继父并未缺席),这就是应该分给他们每人一份的充足理由。相反,作为儿子,你因为反感继母他们,早早就从父亲身边搬离,对父亲并未有多少陪伴——虽然按时寄钱,也尽力照顾生病的父亲,从这点上看,你对你父亲的理解和关心未必比你看不上的那两个异姓弟妹(?)多。是否应该分钱给他们,应该从他们跟你父亲的关系角度,而不是从跟你的关系角度考量。换位思考下,如果你是那继子、继女,对对方亲子现在的这种态度,你会怎样想呢?——人,有点私心是可以理解的,但要顾全大局。金钱,是人的私欲的照妖镜。
这个只需要查一下遗产继承的资格认定就可以了。
婚姻法规定,遗产继承的资格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
所以,继母的继承资格你是没办法了,如果你能证明继子继女与去世老人之间,不存在扶养和赡养关系,那么取消继子女继承权,还是有可能的。
但我认为这个很难。
死亡赔偿金是对亲属预计可能获得的收入进行赔偿,这对于死者亲属属于财产赔偿,与死者亲属遭受的痛苦无关。死亡赔偿金的赔偿与亲属年龄相关,60岁以上预计20年,多1岁扣掉1年,超75岁保留5年,未成年抚养至18岁。
死亡赔偿金先期支付抢救死亡安葬费用,(计划中内迁坟费用可计算在内)其余与共同生活的亲密程度相关。继母作为合法配偶与死者共同生活最密,财遗产继承和赔偿金数额占先;亲生儿子在遗产继承上应考虑母亲遗产份额,父亲再婚前财产继承和对父亲赡养程度多于继子继女等考虑。
老人去世,定期存款或理财没到期应该怎么办?等到期如何取出?
回答这个问题,分几种情况
首先老人去世了,一般情况下,去世老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是需要注销的,那么问题来了
在银行有定期存款或者理财的人,金额在5万块以下(不含)
在知道密码的情况下,到期了不用任何手续,他人都可以取出来的,不需要任何人的身份证
这里指的是连本带息不超过5万,顺便说一下,定期存款如果没到期,不论多少钱,都必须持双人身份证办理,还要知道密码
但如果连本带息超过5万元,到期了,必须要双人身份证才能取出来,就是存款本人和 *** 人的
如果去世老人的身份证,去世后已经注销了,那么在银行需要身份证的业务,都不能办理
是需要去世老人家属到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到银行来才能办理
银行需要的是手续齐全,因为他们需要拍照留底备案
如果理财到期了,分几种情况处理
之一种,金额没超过五万,到期后,他人就可以取出来,不需要任何手续
因为理财到期后,是自动打到本人的活期账户里,活期不超过5万,取款自由,前提必须知道密码
第二种,金额超过五万,必须双人证件,活期账户,也必须持双人证件办理,前提必须知道密码
第三种,如果去世老人,账户密码都不知道, *** 人都无法取出,即使有本人身份证也无法办理,都需要有公证书
首先老人的身份证更好先不要注销,定期存款或者理财没到期,如果知道密码,那么带上支取人和老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将定期存款支取,但理财未到期必须得本人支取(如果到期会自动转入签约的银行卡里的),即使有身份证和密码也是支取不了的,那么就得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多个继承人得同时到银行办理,如果多个继承人没法同时去,那去不了的继承人可以在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书,这样只需要可以去办理的继承人带上身份证、继承权公证书及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及银行存款凭证到银行办理支取手续了。
如果老人的钱买了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大概率都是在手机银行来办理的,如果要想取出来的话,也是通过手机银行来办理,这样就必须要知道相应的账户和密码,这样你才可以把这些理财的钱兑换到银行卡里面,才能够取出来。
朋友们好,标题中的问题还要因不同情况,产品而定,总言之一个原则:保住西瓜 ,尽量芝麻捡全。这样老人一生的心血,都完成了心愿。安享天国。
首先,来看定期存款怎么办。
1,刚存入的存款,活期存款,尽量先取出来以免夜长梦多,毕竟,时代发展,日新月异一天一个样谁也不知道明天有什么政策。落袋为安,再说了,刚存进去,取出来再存,也没有什么大的损失,保住西瓜,利息也不少拿多少可行。
2,长期定存大额存单,离到期还有一年及以内。这个问题就比较令人纠结。总体上看,一年的时间,出现翻天覆地大变化的可能性不大,咬牙坚持一下,毕竟是,长期高息,大额存款,提前支取如果按活期计息难免心会流血。
如果是,可以协议 *** 的大额存单,
那么可以考虑, *** ,自己的利息该拿的也不少,手续办清心里清静想怎么存再存。
小结:根据个人的情况,存款的金额,品种,利率等,到期日等来综合做一个,个性化判断选择。
其次,来分析定期理财怎么办:
1,定期理财通,与存款不同它有一个约定协议,通常不允许提前赎回,也有一些允许有条件赎回,比如国债。
2,定期理财通常有两类一类是一次性,到期还本付收益。另一类是滚动型,到期不操作(或者按照设定)自动滚入下一期(或者直接自动赎回或部分赎回,只赎回收益等)。
3,对于理财产品与存款不同,理财人(去世人士)与继承人的风险偏好,各方面也不一定相同。
这种情况就有多个选择:
1,首先要考虑过户理财账户。
2,对于定期理财符合自己风险偏好,又想持有的可以继续持有到期,或者继续滚动。
3,对于理财产品,与自身风险偏好承受能力不符的,也要持有到期,赎回本金收益。
特别需要注意的有两个问题:
1,有些滚动产品,需要手动设定到期全部赎回,否则会自动滚入下一期中间无法赎回。
2,居民储蓄国债可以有条件赎回,这种产品安全性流动性高,利率优惠,低风险,也可以考虑持有到期。特别是电子式是按年付收益直接打入账户,一旦赎回,再买就不容易买到了,需要抢购。
小结:定期理财通常不能提前赎回,如果需要赎回一定要注意是否滚动产品提前设定,而国债利率优惠供不应求,是否赎回也要仔细考虑。
综上所述:存款的角度看小额活期或者定期还是提前取出。
大额中长期存单,或者离到期在一年以内,可以考虑到期再取以免利息按活期进行。
理财产品这比较特殊,分为多种类型,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定。
抚恤金新规定从哪一年执行?
抚恤金是从2011年8月1日执行的。
法律规定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民发〔2011〕192号)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补助标准表[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六)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老人死亡保险理赔多少年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3点关于老人死亡保险理赔多少年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老人死亡保险理赔多少年 继母 赔偿款 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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