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63条1039-道路安全标志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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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交通安全法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中国交通安全法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道路安全标志安全法实施条例
  2. 交规线路规定?

道路安全标志安全法实施条例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之一节 机动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1. 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法规。
2. 这个法规的原因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使用,以提高驾驶员和行人对道路安全的认知和遵守程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必须符合标准和规范,以确保驾驶员和行人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标志的含义。
这样可以提高道路交通的有序性和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对违反道路交通标志规定的处罚措施,以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进一步促进道路交通的安全。

交规线路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规则。具体的线路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按照车道行驶;

-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

-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非机动车通行设施;

-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规则。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中国交通安全法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中国交通安全法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中国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 应当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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