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死了有没有保险理赔的必要-鱼塘鱼被电死怎么赔偿?

chkek 理赔攻略 4820

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鱼死了有没有保险理赔的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6个有关鱼死了有没有保险理赔的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鱼塘鱼被电死怎么赔偿?
  2. 鱼塘鱼被偷怎么赔偿?
  3. 可以给鱼缸买保险吗?
  4. 我在花鸟鱼市买的观赏鱼,第二天都死了。卖观赏鱼的能赔我鱼吗?
  5. 偷鱼怎么赔偿?
  6. 如何看待偷鱼溺亡家属向鱼塘主索赔60万法院判鱼塘主赔5万?

鱼塘鱼被电死怎么赔偿?

如果鱼塘里的鱼被电击死,可以向电力公司索赔。电力公司有责任确保其电力设施的安全性,如果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鱼塘里的鱼被电击死,电力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包括鱼塘里的鱼的数量、品种、大小等因素。如果需要索赔,可以向电力公司提供鱼塘里的鱼被电击死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并与电力公司协商赔偿数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诉。

鱼塘鱼被偷怎么赔偿?

鱼塘鱼被偷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1.鱼塘鱼被偷需要赔偿的原因是因为鱼塘的鱼是属于所有者的私有财产,而他人的盗窃行为侵犯了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进行赔偿。
2.赔偿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赔偿被偷走的鱼的价值,这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或者经测算得出;其次,如果鱼塘的设施或者围栏被破坏,还需要赔偿修复或者重建的费用;此外,如果因为鱼的丢失给所有者带来了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失,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鱼塘鱼被偷需要进行赔偿,赔偿内容包括被偷鱼的价值、修复或者重建费用以及其他可能的经济损失。

可以给鱼缸买保险吗?

不可以。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鱼缸保险。鱼塘可以买保险,鱼缸属于家庭观赏鱼,规模小价值低,风险大。一旦发生鱼生病或死亡,无法确定责任,无法定价理赔。存在一定的难度。虽然保险公司有养殖业保险,但鱼缸是不属于养殖业保险这一块的,只能自已承担责任了。

我在花鸟鱼市买的观赏鱼,第二天都死了。卖观赏鱼的能赔我鱼吗?

亲,你好~

你知道花鸟鱼市上的物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吗,何况还是活物,店主肯定会说在我店里没问题,你买走也没问题,我的货没问题之类的,不会赔偿的。

就是买条狗,人家只质保24小时内检查没问题就不管了,结果过了几天就开始生病,这没法去说理啊。

水质,环境不同,会有很多变化,你就自认倒霉吧,以后擦亮双眼。

偷鱼怎么赔偿?

偷鱼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被抓到偷鱼,应当主动赔偿损失并接受法律制裁。赔偿的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支付损失的货值或者进行补偿性工作等。

赔偿应当真诚、全面,以表明对违法行为的认识和悔改态度,并避免再次犯罪。此外,应当加强自我约束,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违法犯罪。

如何看待偷鱼溺亡家属向鱼塘主索赔60万法院判鱼塘主赔5万?

首先要确定死者是去游泳还是偷鱼。如果是游泳,相当于自杀,无需赔偿!如果是偷鱼,属于违法,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应该是他赔偿鱼塘主。另外,不管如何,鱼塘主确实应该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栏,这是他应尽的责任!

偷鱼溺亡家属向鱼塘主索赔60万,法院判鱼塘主赔5万。首先我并不认同偷鱼溺亡者家属狮子大张口地索赔60万,但是我赞成法院的判决,于情于理鱼塘主和村委会都应该适当做出赔偿。

事情的前因后果

首先对孙某偷鱼溺水,造成不幸遇难我深表同情。下面咱就事论事先说一下事情经过:

2024年9月14日下午,男子孙某和妻子带了两个朋友,开车到于先生的鱼塘捕鱼。(鱼塘主人不在,也就是未经允许偷鱼)在偷鱼过程中孙某下到鱼塘游泳,结果发生不幸,孙某溺水身亡。

涉案鱼塘是2012年于先生和村委会签订荒地承包协议,承包的一块荒地。于先生将该荒地改造成鱼塘养鱼。涉案鱼塘紧挨河堤,该河堤行人及车辆可以通行。鱼塘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或者护栏。

鱼死了有没有保险理赔的必要-鱼塘鱼被电死怎么赔偿?

孙某溺死之后,孙某的家人(父母、妻子和儿子)状告鱼塘塘主于先生和村委会,一共索赔60多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孙某未经允许到鱼塘捕鱼,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所以应当承担95%的责任。而于先生和村委会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或者护栏,导致孙某顺利进入鱼塘,发生不幸,应当承担5%的责任,赔偿死者5万元。

一审判决下发之后,原告和被告均不服从判决,提起上诉。

2024年3月30日,丹东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鱼塘主于先生和村委会共同赔偿孙某家属5万元。

几点疑问

1.法院判决于先生和村委会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或护栏,而导致孙某溺死。

在这个案子中,孙某等4人进入鱼塘是为了偷鱼,是故意进入鱼塘的。即使设立警示标志或者护栏,孙某等人也会视而不见,也会偷偷钻进护栏继续进入鱼塘偷鱼。

所以,孙某的溺水死亡是非法进入鱼塘,偷鱼游泳导致的,和于先生以及村委会是否设立警示标志,是否安装护栏没有直接关系。

2.孙某带领3个人非法进入别人的鱼塘偷鱼,导致溺亡,其他三个人是不是也应当负责?

孙某和妻子以及2个朋友都是成年人,应当可以预见到鱼塘偷鱼以及游泳的后果,请问她们三个人制止了吗?在溺水过程中三个人施救了吗?施救措施是否得当?有无过错?孙某家人最应该起诉的是包括其妻子在内的三个人,她们三个人对孙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没有看到法院的判决书,不明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看了好多朋友的回答也都认为该案适用《侵权责任法》。

该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于先生的鱼塘不属于经营场所或者公共场所,他即使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没有设置护栏,在本案中也不应该承担责任。当然出于人道主义适当赔偿也是应该的。

4.真的是人死为大吗?

孙某家人在上诉中,又公然称:“孙某就算是故意碰瓷而溺亡,一审判决及主审法官出于同情、怜悯和人道主义,也不应该做出5%的赔偿判决。”

这就是强盗逻辑了。人死为大也不是这么个大法,这属于死有理了。不管怎么着,我死了你就得赔偿我。

人和动物有区别在于人是高等动物,知荣辱,明事理。本身偷盗就是非法行为,应当受到鄙视,应该受到谴责。现在却成了光荣的行为,成了索赔的依据,真的太搞笑了。

5.鱼塘主和村委会的责任。

于先生承包的是一块荒地,后来改做鱼塘。鱼塘紧邻河堤,河堤能够通车行人也可以自由行走,所以于先生应该设置警示牌或者设置护栏。

村委会做为发包人,在得知于先生改变土地用途,建成鱼塘之后,应该督促承包人于先生设置警示牌或者护栏;当然于先生也可以主张由村委会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护栏,这就需要村委会和于先生按照承包合同协商解决。

没有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护栏,于先生有过错,村委会管理缺失、也没有监督也有一定过错。但是这些过错不是导致孙某溺死的直接原因,法院判决孙某的责任占到95%以上是比较合适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法律应当保护的是安分守己、遵纪守法的公民,而不是涉嫌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所以偷鱼溺亡者孙某的家属向鱼塘主和村委会索赔60万,真的有点狮子大张口了。

所以法院最终判决鱼塘主和村委会共同占有5%的责任,共同赔偿死者5万元也是比较适当的。因为这是鱼塘主和村委会出于人道主义拿出来5万元,补偿给偷鱼溺亡的孙某家属。这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但是数额确实有一点多了。

朋友们,你们认为偷鱼溺亡者家属索赔60万元合适吗?法院终审判决鱼塘主和村委会承担5%的责任,赔偿5万元合适吗?你们认为赔偿数额应该是多少?欢迎留言讨论,谢谢。

(图片来自 *** ,侵删)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鱼死了有没有保险理赔的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6点关于鱼死了有没有保险理赔的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鱼死了有没有保险理赔的 鱼塘 孙某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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