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为什么要7个月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1个有关工伤保险为什么要7个月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我受工伤四个月了,厂里面才递认定申报,这合理吗?
如果你是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厂里应该非常积极地申报工伤,因为认定工伤后,各种赔偿基本上都是由社保局负担了!对于你来说,反正有人买单,不是社保局就是单位,不用在意单位是几个月申报。不过,千万注意单位是否真的为你申报工伤了,如果没有,你就要在一年内申报,免得错过时效,而单位无力赔偿,你就被动了。
问题:我受工伤4个月了,厂里才递认定申报,这合理吗?
您好,我是胡蝶律师。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我是律师,从法律角度来谈一下工伤的问题。
其实,是否合理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最终结果是你能认定为工伤即可。当然,时效问题也是至关重要的。关于工伤认定的程序在《工伤保险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具体是如何呢?我将详细讲述。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一款、第二款可知,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分为两种: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此可知,如果是单位帮你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想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怠于帮你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至关重要的30日及1年,两个时间点。
依据你所述情况,我进行一个简单的猜测分析,希望你能注意重点,并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首先,你需要确定:你们单位确实是给你做的工伤认定申请?
经过许多实践咨询的积累,我发现很多单位会买一些意外险,以为可以代替工伤保险,这是错误的。需要注意,意外保险可以买,但是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你需要根据我后面所附工伤保险需要提交的资料,来确定你单位是否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就是你问的核心问题,4个月这个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前面已经提过了,《工伤保险条例》提到的30天和1年。单位提出申请应该是适用30天。明显4个月是超出了期限。但是,这一条有一个规定很关键“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你的问题发布时间为4月20日,不知到你受伤期间是否在疫情期间?如果是的话,那么你们单位很可能向社保部门申请了延期,如果社保部门批准,则4个月给你申请工伤认定是合理的!
最后,只要你单位帮你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工伤保险赔付标准,你就能享受相关待遇。
希望你安心养伤,早日康复!
相关工伤问题,也可以继续咨询我~
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后,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保缴纳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自工伤发生之时起产生的医疗费用,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内的,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超过这个时间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之前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都由单位自己承担。
你的情况,单位在你发生工伤后四个月才申报,那么此前的费用都由单位承担,申报后产生的新的费用,任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之,对你的工伤待遇不会有影响,反而对单位的影响很大。本来工伤保险有一个功能就是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但是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所以有必要提醒用人单位,当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在30日内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按规定标准的工伤认定流程是这样的:
之一步,职工发生工伤后,48小时内单位 *** 申告;并于7日内书面申告,或者网上书面申告。
第二步,发生工伤30日内提交认定材料,工伤情形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但一般就是延长30天。
第三步,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在认定受理60日内必须出具工伤认定结论。
您这个情况我觉得不太正常,不过也没关系,如果单位不给报工伤,或者没有按时报工伤的,咱个人可以在发生工伤一年内,以个人身份向 *** 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但这种情况单位就惨了,因为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个人申请认定的,认定之前的工伤医疗费由单位承担。
希望能够帮到您,有问题随时联系。
你好,这件事的本身是不合理的,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报工伤,而超过这个时间后需要员工或者是员工家属申报工伤,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公司可能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因此被要求在补缴社保才申请的工伤,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确实是晚报了,但是也被允许申报了。
其实这件事对于你而言,需弄清楚的是两个问题:
一个是公司到底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关于这一点你应该说你心里比较清楚,如果确实不了解情况,那么你可以自己到社保查询,又或者下载社保软件进行查询。
另一个是公司到底有没有给你申报工伤,你手里有没有相关的认定材料,如果没有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到劳动局进行查询。
弄清楚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在公司你缴纳了社保的情况下,你基本上就不用担心了,因为后期的赔偿主要有社保机构承担,等工伤认定和鉴定书都下来以后,你就可以领取相应的补偿了。
在这个里面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一般单位申报的工伤,补偿的钱是直接打到公司账户的,而个人申报的工伤,补偿的钱是直接打到个人账户的,所以在后期签署相应赔偿的资料时,你要注意看表格中的两个选项,记得要选择把钱打到自己的账户。
另外一个情况公司没有给你申报工伤,那你需要抓紧时间自己申报工伤了,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再找两个证人就可以自己到劳动局申报工伤了,如果 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也不配合你办理相关手续,之一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第二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工伤的认定和鉴定,当然因工伤产生的相关待遇,全部由公司承担。
关于“我受工伤四个月了,厂里面才递认定申报”合理不合理这个问题,其实没有太多可以争议的,主要是确定公司又没有给你申报工伤,以及又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如果有按照正常程序走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则需要及时自己办理了。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工伤保险为什么要7个月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1点关于工伤保险为什么要7个月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工伤保险为什么要7个月 工伤 工伤认定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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