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著名保险理赔员事迹介绍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著名保险理赔员事迹介绍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博士被打成高位截瘫事件疑反转,被告方朋友称系对方加塞并先踹人。你怎么看待?
对于旁观者不能确定的事情,很多人分析的时候都有先入为主和同情弱者的偏向,但是这确实是人之常情,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我也是正常人,在一些事情上我也会有这样的情绪,我为自己还是一个人、有一个人正常的情感而自豪,而不是受迫于外界的压力做出违反自己良知的判断。
但是,我尊重法律,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在证据出来的时候,我会维护法律的尊严。
这就是我对待这件事的态度。
作为一个学生,我很佩服这位博士,能够在身体条件不太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博士毕业答辩,这种毅力令人钦佩。因为我知道博士毕业需要多大的努力,所以,如果是我,我也会坚持下去,做完毕业答辩。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我不太相信一个博士在没有太大冲突的情况下会先动手打人。即使退一步来讲,双方确实发生了冲突,法律也会考虑双方受伤害的程度来对案件进行裁决。
明显一个被打成重伤一级,这是一句他先动手可以抵消的吗?
我对事件具体是如何发生的不了解,因为我不在场,但是我想让所有的人都被法律公平相待,依据他们的所作所为。
舆论的力量是巨大的,有时候舆论确实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我尊重双方辩护的权力,也尊重对方律师的职业,但是我不希望一些人的操作,来掩盖事情的真相,更不能来掩盖法律的光芒。
希望所有人都能捍卫自己的权力!
当然,我也相信法律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仅以此来表达我对法律的拥护!
为施暴者洗白翻转的人,都是黑了心肠坏了良心的。能把一个人打成高位截瘫,怎么可能是加塞的受害者,又怎么可能尽心尽力去张罗赔偿?社会正在轰轰烈烈扫黑除恶,对这种当街施暴,后期造谣的人,一定不能轻易放过。
按照中国人的习惯,你说的受害者加塞还先动手打人的可能性不存在!理由很简单,受害者只有一个人,而施暴者是多人!反咬一口的施暴者看来背景有来头,不仅气焰嚣张,而且还颠倒黑白!
看到这条问题,我通过搜查信息后,发现这起事件的当事人双方存有三个争执点:
之一,争执之一现场,到底是谁先动手的?
据凤凰网报道:
马超妻子骆春颖向媒体描述事发过程。打人者吴某宇想要强行“加塞”,马超没有让道。对方直接拽开马超车门进行殴打,又将他拖下了车,马超转身准备回车时,后背和颈椎处被吴某宇重拳几击,随后马超当场瘫倒在地无法动弹。
吴某的朋友张力新的描述是完全不同的情形。张力新称,“加塞”的是马超。马超从左边往里插的过程中,两个车的倒车镜发生了剐蹭,车被刮坏,吴某宇下车敲马超的车窗。他让马超下车谈理赔的事情。
“女朋友月月拉着我的时候马超先踹了我两脚,我没有还手,但听见月月喊了一声,我生气推了他一下,随后我们隔着月月发生撕扯。”
张力新称,两人面对面发生撕扯,吴某宇的拳头大概打到马超面部,而不是马超家属所说的后面。当时吴某宇并不知道马超有脊椎炎病史。
第二,争执现场,吴某的行为和马超博士强直性脊柱炎复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吗?
当时马超倒地之后,是他父亲把他拖拽起来,会不会造成其脊椎的损伤?据吴某的朋友张力新转述称,当时马超没有昏倒,“他是可以动的,只是比较缓慢,没有完全动不了。” 事发当晚,吴某在现场录完笔录后回到家,并将详细的事发经过告知张力新,“当时大家都感觉没什么大事。”三个月后,马超被鉴定为重伤一级。
第三,在医院做伤情鉴定时,为何不取马超博士受伤部位做鉴定?
鉴定过程仅取马超髋关节作为鉴定材料,没有取受伤部位做鉴定,能客观反映马超受伤的颈部骨密度范围是否正常吗?为证明只取髋关节不能反映马超伤病关系的观点,吴某的父亲亲自做了一次医疗检查,并分别取材髋关节、颈椎、桡骨的部位做了骨密度检查,检查结果为髋关节骨密度正常,颈椎和桡骨出现骨质减少,骨折危险性增加。
机场的停车场应该可以调出录像,来还原该事件的真实场景。一起再平常不过的汽车剐蹭,引发这样一场官司和人身伤害,可见人的道德水平与所受教育程度高低,并无直接关系。
有一个知名的“六尺巷”的故事:古代有一位宰相张英的老家,曾因为盖宅基地一事,与邻居发生争执互不相让,家人写信到朝廷向张英告状,想让张英撑腰。张英回复“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家人受到启发,让出三尺,邻居很感动,也退让出三尺,于是形成了“六尺巷”。如果现代人能有如此胸怀,豁达大度,可以减少多少不必要的争端啊!
家有学霸女儿,专注于家庭教育,是多家平台家庭教育专栏自由撰稿人,欢迎关注交流!教育如同栽培植物,让我们静待花开。
晚清的“黄赌毒”达到了怎样的历史高度?
在古代各项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时候(其实即使是法制健全的现代其实也差不多),社会一动荡,国家机器渐渐失效,无法维持社会正常运转,那社会就会逐渐跑偏,各类下九流就会渐渐跑出来......
晚清民国的时候这些“下三滥”有多猖獗呢?黄和赌就不说了,毕竟它们危害相对于毒品还是要小一些,而且很多答主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在这里就重点说说毒品。
晚清的毒品有多猖獗呢?给大家讲个词吧:“黄、白、黑、绿”,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因为旧中国金融体系混乱, *** 的货币没有信用,所以民间就自觉使用其它物品来交易,这就是当时更流行的四种硬通货用颜色合称的一个词。
黄是黄金,白是银洋,绿是美元,黑知道是什么吗?就是 *** !
当然,这个说法更多是在民国时期,但民国和晚清也没差多少年吧,这社会风气的根子还是从晚清继承下来的。
把毒品当成货币使用,当年的中国就是有这种荒唐事,当年大烟流通范围之广可见一般;而一个把毒品当做“一般等价物”的社会,还能创造出什么真正的价值吗?
19世纪中期以后,为了缓解白银外流的情况(赔洋人的赔款赔不起呀),清中央 *** 和各地方 *** 开始鼓励罂粟种植(毕竟是“经济作物”,至于经济健不健康那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外国人来倾销 *** 是吧,来,咱们自力更生,“国货”当自强!
这造成的后果是晚清中国吸食 *** 的人数超过4000万!到了1932年,根据保守估计(因为国民 *** 的控制力极为孱弱,所以无法做到比较精确的痛击,只能估计个大概,而且估计的数字偏少),这个数字是8000万,这个“吸毒人员”记录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足以让今天的什么美国,墨西哥咋舌了!
而且不仅仅是小民抽食 *** ,就能高级官员都一样,当年威海卫之战后,很多北洋水师的军官都殉国了,壮烈是壮烈,但他们选择殉国的方式却有些异样——他们几乎都是吞食 *** 自杀的,当然,这不能说他们一定就抽食 *** ,但至少能说明在海军基地购买到 *** 并不难,而且对于 *** 的“功效”,这些大清精英相当熟悉。
民国期间,中国不仅仅成为全球更大的毒品消费国,还是更大的毒品生产国,根据估算:1930年,中国的 *** 产量为惊人的12000吨,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总产值的7倍。
今天的中国是世界上对毒品犯罪打击最严厉的国家,然而100年前,这个国度却是全球遭受毒品危害最深的国家。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著名保险理赔员事迹介绍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著名保险理赔员事迹介绍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著名保险理赔员事迹介绍 马超 吴某 ***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