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保险与理赔答案2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答案2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交强险发生人伤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付吗?
答案是否定的。
一是因为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对交通工具发生有责事故致第三方人员(不包含本车及投保方人员)的医疗、残疾、死亡负担限额责任,医疗费最多1万元(实务中包含后续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死亡残疾11万元。实务中,医疗费用中还分甲类药、乙类药、自费药,多数情况下,甲类药按100%、乙类药大多按85-90%计入计入可报范围,自费药不予计入可报范围,另外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费用多不报或小比例计入。
二是如果医疗费用(含后续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在1万元的限额以下,也仅限于计入可报部分(甲类药全部+约85-90%的乙类药+合理的后续医疗费+合理的伙食补助费+其它合理的治疗、检查费用等),剔除的部分(含乙类药不报部分+自费药+超标的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费用+其它不合理或超标的检查/治疗费用等)不予报销(赔付)。
三如果医疗费用(含后续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超过1万元,则交强险最多付限额的1万元,其它不予赔付。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会影响保险理赔吗?
1. 对保险消费者而言,在投保时候,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作为参考,是没问题的,但更重要的是搞清楚偿付能力是什么。简单来讲,保险公司的资产在满足所有预期保险责任(即负债)之后,还会多出来一些钱,监管机构往往规定更低要多出多少钱(即要有一定的安全垫),实际多出的钱与监管要求的更低值相比,就是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见,这个充足率是用来衡量安全垫的厚薄的。
2. 偿付能力充足率并不是越高越好,合理水平即可。目前,根据我国监管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00%就合格,150%以上就很不错。对于业务发展快速的公司,监管对其更低安全垫要求通常快速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往往呈下降趋势;反过来,新公司因为业务规模较小,资本金相对充足,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在百分之几千或以上。显然,偿付能力充足率高或者低,需要看背后的原因。
3.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动态指标,是监管机构最为关注的指标之一。如果低于警戒线(例如150%,或100%),就要关注,甚至责令保险公司注资,或要求保险公司做一些“开源节流”的管理动作,以推动偿付能力充足率回归到充足水平。所以,在监管机构的强监管下,保险消费者也不用过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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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单有影响,小保单影响不大。比如涉及百万以上甚至上亿的保额,尽量不要去小公司,大额赔款,财险人保,寿险国寿,超级爽快。小公司就是会脱款。但是小额都一样的,甚至小公司人员不忙,更快一点
简单说,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依据监管,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更低偿付能力。翻译成白话,有多大能力,就办多大事(卖多少保单)。
再翻译成财务语言,即认可资产减去负债后,极端情况下,当所有保单都来找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没有赔付所有保单的能力。
在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00%,才算基本合格👇
不足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
充足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
充足I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
也就是说,全部保单都来理赔,保险公司至少能赔1次;若偿付能力达到300%,那至少能赔3次。
但若偿付率不足100%,就将被保监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视情况,保监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如下整改
偿付能力是不是越高越好呢?
也不尽然,偿付率的高,某种层面体现了这家公司的资金利用低(像前述的10条措施,大部分都和“怎么花钱”有关系)、产品性价比相对较低,以及作风偏稳健。
不好理解?其实挺简单。
如前文所说,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而每一张保单,由于都存在理赔的可能,对保险公司来说,其实都是负债。
因此,保单的销售情况、产品性价比的高低,以及风控意识,都能影响偿付率的高低👇👇
1)产品卖得少,相当于负债低,反之,偿付能力就会高
所以,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或竞争力不强的公司,在偿付能力上,排名反而会比老牌的、竞争力强的公司更高。一些新开业的,偿付率甚至高达1000%。
2)产品性价比高,比如同是重疾险,A家的比B家的,保费更便宜,保障范围更全面,导致A比B更畅销,结果反而会降低A的偿付率。
至于作风的问题,像前海人寿、恒大人寿,前期作风激进,卖出了大量中短期的万能险(前海人寿的万能险销售占比,高达80.2%),严重影响了其偿付比例。
在被禁售万能险,以及保监会入驻后,两家公司低调做人,偿付能力均有明显上升。
03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产品还能买吗?
那,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买保险时,需要关注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吗?
在大白看来,既需要,也不完全需要。
说需要,是因为偿付能力能反映一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将偿付能力和产品本身结合,进行综合判断,属于投保时,更谨慎的做法。
说不完全需要,则在于,会去关注偿付能力的,无外乎担心两点:1、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2、未来会不会顺利理赔。
理论上,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而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公司从2家发展到现在的上百家,期间经历多次全球金融危机,却未有一家破产倒闭。
原因呢,大白觉得有4点:
1、保险牌照稀缺
在中国做保险,实力得强,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个亿;若是股东,则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
此外,还必须拿牌照,导致牌照既稀缺、又抢手——去年保险牌照最火爆时,几百家排队申请,既如此,怎么舍得让保险公司破产?
2、再保险机制
简单说,为了分散风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向再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即保险公司让出一部分保单给再保险公司,如果出险,再保险公司要一起赔。
像“911”这样百年难遇的大灾难,保险公司一共赔了268亿美元,其中有超过六成是由再保险公司承担的。没有这层缓冲机制,很多保险公司可能直接赔破产了。
3、保险保障基金
即使真有保险公司走到破产边缘,在我国,还有保险保障基金出马。
像安邦,以及之前同样被接管的新华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都是由保险保障基金出人出钱在打理,直到找到愿意接盘的,保险保障基金才会退出。
比如新华人寿,最终是由实力派央企——中央汇金接盘,目前发展得很不错。
4、国家承担不起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
有人想问了,那万一没人愿意接盘,保险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保监会对此也是有措施的👇👇
如果一家寿险公司破产,它的所有人寿保险合同,必须 *** 给其它寿险公司;
如果没公司愿意接收,保监会会强行指定一家公司来接收。
若接盘方赔付能力也有限,保险保障基金还会提供救助:
1)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 *** 后保单利益不超过 *** 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2)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 *** 后保单利益不超过 *** 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若是非人寿保险合同,则保单持有人损失在
1)5万以下的,全额救助;
2)5万以上的,且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90%,为机构的,救助80%。
注意:
去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其中有提到:
降低万能险、投连险的救助比例,救助金额以 *** 后保单利益不超过 *** 前保单利益的70%为限。
虽只是征求意见,尚未落实,但传递出的“保险姓保”的信号,很强烈。
总之,即使保险公司没了,只要保险合同没到期,依然受法律保护。
这里大白想提醒大家的是,由于我国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过,所以以上救助措施,严格来说,只能算是定心丸。万一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险保障基金也可能无法兜底。
但真到了这个地步,国家也不会坐视不管。就像08年,美国 *** 救助频临破产的AIG(美亚保险)时,美联储主席伯南克无奈说的那番话:“ *** 别无选择,只能使之稳固,不然,不仅影响金融体系,整个美国经济都将面临巨大风险”。
所以,与其说保障基金给我们兜底,不如说有国家给我们兜底。而权衡利弊,大白想说,还是祈祷保险公司别破产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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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 (微信公众号:大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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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汽车保险与理赔答案2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汽车保险与理赔答案2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汽车保险与理赔答案2 偿付 保险公司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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