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保险合同会具有射幸性和个人性的特征-保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chkek 答疑解惑 1340

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为什么是射幸行为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3个有关保险为什么是射幸行为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保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2. 保险合同的含义?
  3. 附合合同与射幸合同的区别?

保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保险的四大原则分别是、保险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更大诚信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造成损失的最有效、最直接、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为什么保险合同会具有射幸性和个人性的特征-保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3、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4、更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保险人与投保人信息严重不对称、对于保险标的投保人相较于保险人具有信息优势、而对于保险条款保险人的专业程度要显着高于投保人、因此、保险合同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更高。

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1、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而言,保险合同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投保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在约定赔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在合同约定期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更高限额。

附合合同与射幸合同的区别?

1、在于,附合合同是指两个当事人通过合法手段达成共识,按照各自的意愿订立的合同, 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射幸合同是指一方或双方以抽奖、投注等形式对未来的事物进行决定,以取得盈利或避免损失的合同,是违法的合同。
2、其原因在于,附合合同是建立在各方自愿原则基础上的,是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范畴内订立的,而射幸合同则因其具有赌博性质,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3、附合合同因为其自愿原则,具有灵活性、自主性、合法性等特点,可用于各种领域,如工商业务、普通民事活动等,而射幸合同不仅不合法,且存在恶性 *** 社会风气的风险,是应当杜绝的。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为什么是射幸行为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3点关于保险为什么是射幸行为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保险为什么是射幸行为 保险 合同 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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