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为什么要有身价险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1个有关保险为什么要有身价险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保险公司收费明细上身价和重疾是分开收费的,为什么重疾理赔后,身价就要减掉这部分?
这个种产品的产品形态是主险终身寿险,然后附加终身重疾。业务员给设计的时候会把终身寿设高一点点,比如终身寿设计31万,重疾设计30万,发生重疾赔30万,再身故就赔1万了。没有发生重疾也只能赔到31万。
这种产品通常费率比市场上的有身故责任的重疾产品贵30—40%,如果就想要个保障,这个产品不是太推荐。
这是保险公司的一种障眼法而已。 利用了消费者贪多贪大贪全的特点。让你看起来每一项保障都很高,但是总的保险费却没有增加。你会就会觉得这个保险性价比很高,就会有购买的欲望。但是殊不知。他的保单合同里面有约定,只要有一项赔付了,另一项就自然减额。但往往销售保险的人不会告诉你。而买保险的人也不会看保险合同,有些人看了也看不懂。直到赔付以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你问的问题,其实是什么是“提前给付”什么是“额外给付”,以前写的一篇文章,可以看看:
最近有几位朋友向我咨询保险时,特意提到想要了解“提前给付”性质的保险,那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中的“提前给付”究竟是什么意思,是否像咱老百姓认识的那样呢?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以附加险的形式附加在终身寿险或者两全寿险上,市场上保险公司主打产品大多采用这种形式。
我们知道,寿险理赔的条件是死亡,如果被保险人得了大病,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是不会得到理赔的。保险公司为了更人性化,开发出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如果被保险人不幸患上条款所规定的疾病,可以提前把钱赔付给被保险人,而不需要等被保险人死亡后才赔,所以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其实购买的是人还活着就能拿到钱的一种权利,而理赔的标准与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的理赔标准没什么区别。
既然是一种权利,那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和主险的保额就是共用保额,重大疾病理赔后主险保额会等额减少。
与“提前给付”产品相对应的是“额外给付”产品,“额外给付”产品的保额与主险保额非共用,各自独立计算。有人说买“提前给付”这种保险不合适,花了两份钱买了一份保障,其实一分价钱一分货,从两款保险的费率上就能看出来区别了。
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产品,一般主险保额与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设置是等额的,也就是重大疾病理赔发生后主险合同也就结束了,如果在主险上还附加有其它的产品,比如医疗险,这些附加险合同也就结束了。为了使其它附加险合同不结束,业务员一般会设计成主险保额高于“提前给付”重疾保额,这样设置也有风险,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或者没有附加被保险人疾病保费豁免功能,虽然保额减少了但主险还是需要按照之前的保费来缴纳的。
因为这是寿险附加重疾险,主险是寿险,附加了重疾险。如果单买个重疾险,那人不幸遇难身故而不是重疾,那只能退还保费。这个时候作为客户家属来说心理上是无法接受的,人都不在了保险还不能赔,对于家庭来说风险还是发生了。所以在产品设计时会将重疾和身故的风险同时考虑进去,不论发生重大疾病或身故,客户都可以得到理赔经济上会得到缓解。虽然保险条款上重疾和寿险是分开的,但是保额是共享保额。如果觉得重疾赔付后身价减少了或没有了,那可以单独购买一份寿险作为补充。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为什么要有身价险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1点关于保险为什么要有身价险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保险为什么要有身价险 给付 保额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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