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全责方签字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5个有关保险理赔全责方签字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公司报销单椐经手人签名负法律责任吗?
当然负法律责任,否则签名还有什么用,不过经手人负的是与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只要实现了报销款交付给收款人,就完成了了“经手”的义务,也就没有未尽的责任义务了,如果你指的是否有债务责任,那当然没有,债务是债务人(甚至不见得是收款人)需承担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怎么报销?
走保险。这类情况单位财务是没办法报销的,因为下不了账。只能走保险去报销。如之前投保公司联系过并已进入理赔程序,拿到认定书交给客户经理就可以了,后期需要什么会与你联系的。
交通事故要全责方签名才能拿到赔偿金吗?需要注意什么?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三、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财务主管在报销发票上签字付什么责任?
报销单上必须要有签字,除了经办人签字还必须要要部门负责人、会计人员、总经理等都签字。签字流程一般包括:
1、费用报销单据经手人签名后,由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2、财务部经理应在收到报销单据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报销标准的,审核人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审核日期后,由报销人交总经理审批。
3、经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费用开支标准或在有其他疑问,而报销人又无法提供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时,审核人应退回报销单据。
扩展资料:
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费用的填制要求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4)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表)和发票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进仓单、直拔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5)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6)外出培训费凭《培训协议》办理报销手续。
2、报销单据的审核
(1)费用报销单据经手人签名后,由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2)财务部经理应在收到报销单据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报销标准的,审核人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审核日期后,由报销人交总经理审批。
(3)经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费用开支标准或在有其他疑问,而报销人又无法提供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时,审核人应退回报销单据。
3、费用的给付
(1)报销人依据审批手续完整的报销单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名领取费用。
(2)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报销费用,由出纳员用现金支付。
(3) 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报销费用,原则上由出纳员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的可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以现金支付。
(4) 各费用发生前借支备用金的,由出纳员作冲减备用金处理。
4、费用报销单据的保管
(1)费用报销单据由出纳按顺序编制付款凭证,送财务部会计汇总、记账。
(2)所有报销的费用单据,由财务部加密长期保存。
参考资料来源:
报销单经办人签字负什么法律责任?
1、证明经办人收了款,收款的具体情况如收据上所写。
2、经办人只对单位承担责任,不对外承担责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单位有权追偿,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办人所在单位对于收据,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经办人是办理某事的直接责任人,审核人是经办人的上级,用于审核经办人的工作,对其确认。经办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
1、证明经办人收了款,收款的具体情况如收据上所写。
2、经办人只对单位承担责任,不对外承担责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单位有权追偿,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办人所在单位对于收据,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理赔全责方签字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5点关于保险理赔全责方签字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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