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对方全责只有交强险怎么赔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对方全责只有交强险怎么赔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对方全责只有交强险不够怎么办?
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赔的,不足部分,若购买了商业险,则商业险公司根据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或没商业险的,由当事人按各自的责任比例自行承担。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赔的,不足的部分由过错责任当事人自行承担赔偿。
1、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
对方是全责,而且把人撞死了只有交强险怎么办?
1、首先肯定的是对方要承担全部损失
2、通过第三方机构或者保险公司来定损,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的由对方个人承担,或者法院判决
3、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里涉及到一个责任问题,就是对方的全责是故意还是过失,这个很很关键,比如对方是酒后或者吸毒后驾驶,或者驾驶已经过了年检的的车辆,这个时候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哪怕是交了强险,也是有肇事者全部出钱,此情况可能出现刑事犯罪的问题,涉及到犯罪的部分会由公检法部门受理,你只需要附带民事起诉就可以了。第二个问题就是虽然对方全责,属于强险也是有效,这各完全属于民事问题。那么由于造成人员死亡而产生的赔偿费用,扣除保险十来万的部分剩余由肇事者承担。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肇事者是否有赔偿能力是此事件的关键,比如对方一贫如洗,无房屋按此产,紧靠一辆二手面包车拉货谋生,这个时候对方显然是没有赔偿能力,但并不代表他不需要赔偿,可以通过协商按月赔偿。如对方名下有财产,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来完成民事赔偿问题。至于陪多少,这个有死亡人员的年龄和家庭情况定的,有一个具体的参考标准,假如对方主动认错,本身又是过失,又能够积极赔偿,这个时候就建议大事化小,以和为贵。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对方全责只有交强险怎么赔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对方全责只有交强险怎么赔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对方全责只有交强险怎么赔 赔偿 对方 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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